假种子坑农 消委主持正义

(郧县消委)
2007年7月9日,郧县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玉米种子群体投诉案,为27户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1420。1元,并当场把赔偿款交付农民手中。
7月9日上午,郧县白浪镇丹江村消费者投诉举报站接到该镇20多户农民集体投诉,在同一家购买的玉米种子不出苗。因白浪镇地处鄂、陕、豫三省交界,人情复杂,投诉站立即将情况上报县消费者委员会及南化分会,郧县工商局成立了由县消委、12315中心和县局办公室组成工作小组,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处。
为了调查取证,受损农民带着工作人员亲自到播种玉米的地里进行查看,发现27户农民上个月都在同一家农资经营户买了的玉米种子,播种后出苗率普遍偏低,大部分地里甚至一棵苗不出,农民反映的情况属实。
在镇政府及当地“一会两站”负责人的出面主持和协助下,调查处理工作小组工作人员通过宣讲国家关于农资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解释工作,对消费争议的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经营户和农民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营户赔偿27户农民因购买玉米种子造成的经济损失,即退还购种子款369。60元;按不出苗的地按照每亩260元进行赔偿,出少量苗的地按照每亩200元进行赔偿计算,共赔偿21420。10元,并现场向受损农户发了放赔偿款。至此,一起农民群体投诉案在一日内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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