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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146位农民兄弟——一起侵害农民利益消费案始末

  (咸宁市消委)   “红盾真是我们农民的守护神!我的1560元的血汗钱全要回来了。”通城县麦市镇陈段村二组53岁的刘小云拿到退货款十分开心。当日,像刘小云一样拿到退款的农民朋友还有145位,累计退款25497元。至此,一起侵害农民利益的广告虚假宣传案尘埃落定。   2007年5月8日晚,通城县麦市镇陈段村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负责人急急忙忙来到了麦市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站:有人组织几名“医生”在麦市陈段村进行义诊和卖药,请工商部门查明真假。陈段村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是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三级维权工作网络,就近举报各类消费侵权行为,及时保护农民的合法消费权益。接到举报,麦市工商分局迅速向麦市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组织分局全部力量连夜对此事进行了追踪和调查。5月9日上午10时,执法人员在麦市镇陈段村将当事人刘某等六人正在进行的虚假宣传和欺骗活动逮个正着。   经查明:当事人刘某系武汉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工商部门备案的是一则保健食品广告。5月初,当事人刘某巧言取得了村组干部的信任和支持,然后自己聘请一名医生和四名社会人员,打着“免费义诊”的牌子,穿着医生用的白大褂,按到医院检查和开药的流程,请一名无医生执业证的通城女孩量血压,一名无医生执业证的女孩抽血和化验血像,一名医生咨询,一名社会人员指导服药,使农民朋友误认为他们是义务医疗服务,所推介的保健食品“清通舒”是治疗心血管病的药品。在检查中“医生”针对中老年人的血压,夸大病情,夸大产品的治疗作用(检查中有的直接说是药品),使中老年农民认为所买的“药品”“清通舒”是治疗心血管病的良药。当事人宣称:一盒保健食品“清通舒”只卖156元,消费者一次只能买两盒,每村只卖20盒。当事人在其中获取了非法丰厚利润。   麦市分局在查明情况后报县工商局立案。5月11日,通城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4000元”和“责成当事人在麦市分局对消费者退还购买款”的处罚决定。当天内消费者到麦市分局退款1万多元。   还没等麦市分局吁回一口气,案情又起了反复。2007年5月11日晚,麦市分局灯火通明。那些上当受骗买了“清通舒”的农民将麦市分局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闻讯而来,找到麦市分局,要求继续退款。   农民利益无小事,声声息息总关情。事情的原委迅速反馈到了通城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应伟那里,沈局长当时正在主持召开县局党组会。农民呼声,十万火急,沈局长立即中断了党组会议,立马赶到麦市分局调解此事。农民兄弟得知县工商局局长的到来,旋即团团围住了沈局长,恳请沈局长帮助他们追回被骗的血汗钱。明知道当事人刘某及其合伙人已接受处罚离开,茫茫人海再去找他们无异于大海捞针。但看到这些中老年农民朋友声泪俱下,言词恳切请求帮忙,想到146位农民买药治病的血汗钱买回家的却是几盒食品,神圣的使命感和如山的责任感使沈局长代表县局党组向父老乡亲作出了郑重承诺:一定要尽快找到当事人,如数退回农民的血汗钱。一场虚假广告的宣传,导致受害人如此之多,受害程度如此之深,极度震惊了这位年青的局长,也是承办此案的麦市分局局长叶飞和他的战友们始料未及的。不容迟疑,也顾不上休息,沈局长带领麦市分局局长叶飞连夜向当地党委政府将情况作了详细反映,麦市镇党委书记罗小虎立即向麦市派出所作出了指示:请麦市派出所协助,全力配合工商部门寻找当事人,一定要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工商和公安两部门携手,开始了一场特殊的“寻人”行动。这一行动,关乎一位局长的承诺,关乎政府部门的信誉,关乎146位农民的切身利益,责任重于山!   寻人分成两组,一组根据当事人刘某的身份情况奔赴武汉、孝感,一组根据刘某合伙人的身份情况在通城县城内搜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二天二夜的努力,在公安民警的帮助下,2007年5月13日晚11时许,麦市工商分局找到了正准备乘车去外地的当事人刘某及其合伙人,并由公安部门将他们带回了麦市镇。   想到自己对农民兄弟的承诺总算有了交代,沈应伟局长吁了一口气,麦市分局所有执法人员吁了一口气。   退 款   2007年5月14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主持下,麦市工商分局根据陈段村等8个村支部书记村长和146户农民的要求,责成5月9日上午查处的食品广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件当事人刘某及其合伙人对上当受骗的146户农民继续退款。慑于法律的威严,迫于正义的力量,当事人刘某及其合伙人当着农民兄弟的面答应退还在麦市镇行骗146位农民所得的非法款项。一时间,农民朋友奔走相告,退款的、前来控诉上当受骗的农民纷纷涌向麦市分局,分局采取自愿原则凭购“药”发票按村组顺序办理退款手续。当日,分局主持办理退款146户,退款25497元。至当日下午4点,退款还在持续进行中。   不辱使命,不负众望,一场小维权牵扯出来的关乎大“三农”的问题在工商部门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农民利益得到了切实维护。在场的村干部、农民朋友、围观的群众对此无不拍手称快:“工商部门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大实事、大好事,真正把我们农民兄弟放在心上,是我们农民的贴心人呐。”   “县工商局及时帮我挽回了损失,‘红盾护农’让我心里热着呢”一位老人拿着退回来的血汗钱激动地说。   附:退款名单   九房村 22户 3432元; 卢段村 18户 3736元   陈段村 1户 236元; 盘石村 15户 3200元   花园村 19户 3605元; 红石村 23户 3432元   何段村 22户 3416元; 天岳村 26户 4440元
编辑:艾凌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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