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邮件
新闻湖北 > 城镇居民投诉

保存发票两张 一张价值“万金”

  (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   2007年6月18日,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视机自燃引发火灾的投诉,所幸的是,消费者从火灾废墟中找到两张残缺的购物发票,最终获得2万元赔偿。   2007年5月7日,家住汉川祥和花园的何先生家发生火灾,火势很快蔓延,虽经消防扑救,但客厅内电视机、沙发、茶几等物品基本烧毁,墙面也被浓烟熏黑,直接损失2万余元。消防大队对火灾认定为:电视机长时间处于遥控通电状态,发生故障起火。   火灾后,何先生找到该品牌电视机代理商,要求赔偿。厂方来人查看后推辞说,因为火灾,已经无法辨别是该厂生产的产品,随后,何先生到汉川市消委进行了面诉。   在消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何先生找到了两张2005年11月28日的购机发票,并收集了相关物品的损毁证据。在事实面前,厂方无法推脱责任,最终达成赔偿2万元现金,同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电视机的赔偿协议。   通过此案的处理,汉川市消委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物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同时妥善保存。
编辑:艾凌璐
更多关于的新闻
请进入“东湖社区”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意!在东湖社区发表评论必须注册]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今日关注
论坛热帖
图说新闻
电影风向标
今日报纸摘要
政务信息
商务资讯
 
 
 
Copyright © 2001-2008 湖北楚天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