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改革重点将依然是三个方面:一是对具有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进行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微观干预;二是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改革,通过机构改革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三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为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毛寿龙等人近日完成了一份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课题报告。该报告建议,大部门体制改革可分两个阶段进行,2008年小范围试点大部制,在交通和农业等领域试点,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在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进的基础上,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机构改革。2013年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政治、职能和组织层面的改革。
1982年至今,我国先后进行过五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982年国务院100个部门裁了39个;1988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由原有的67个减为60个,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1993年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1998年,国务院的40个组成部门,仅保留29个;2003年设立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