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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08年春季城市学校继续实行“一费制”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赵莉通讯员梁炜报道: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春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确定,34万城市中小学生上学不涨价,622万农村中小学生可免费上学。

  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鄂价费[2006]126号文件规定执行,一律不得提高。武汉市等大中城市初中、小学执行“一费制”(包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具体标准为:小学1—2年级180元/生·学期,其中包括杂费105元(含信息技术教育费25元)、课本费50元、作业本费25元;3—6年级200元/生·学期,包括杂费105元(含信息技术教育费25元)、课本费70元、作业本费25元;初中340元/生·学期,包括杂费170元(含信息技术教育费25元)、课本费135元、作业本费35元。

  省教育厅要求,今年春季开学,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凡违规收费的责任人将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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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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