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卫办发电[2008]30号)后,省卫生厅立即采取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目前全省已按通知要求,对手足口病实行按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并严格进行网络直报。5月3日发病数165例,5月4日发病数207例,5月5日(截止17时)发病数169例,无死亡病例(编者注:5月6日报告348例;5月7日报告551例;5月8日报告545例;5月9日报告513例;5月10日报告500例)。今后,省卫生厅将与其他丙类传染病一起,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疫情信息。
2008年1月1日至5月9日山东省手足口病疫情公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