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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发布时间: 2009-08-03 07:53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

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中共黄石市委

 

近几年来,黄石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在加快黄石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一、牢固树立依靠工人阶级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指导思想

特定的市情要求我们落实依靠方针不动摇。黄石是我国近代工业和产业工人发源地之一,大中型企业众多,产业工人相对集中。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市工人阶级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为黄石的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和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落实依靠方针,对于黄石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企改革的阵痛要求我们落实依靠方针不动摇。从1998年开始,黄石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在全省率先对国有、集体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改组改制。改革之初,由于一度淡化了职工的作用、忽视了职工的权益,引发了一些劳动纠纷和职工群体性事件。市委通过认真反思、总结教训,确立了紧紧依靠职工进行改制,不以牺牲职工利益为代价进行改制的思路,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企业改制方案、经营者选择、职工经济补偿、职工安置等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要求所有改制企业必须做到工会组织随改随建,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从而较好地实现了企业平稳改制。

构建和谐黄石要求我们落实 依靠方针不动摇。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市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矛盾更加突出,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紧紧抓住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的主要矛盾,从职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妥善处理好涉及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黄石奠定坚实基础。近3年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我市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认真落到实处

支持工会代表职工参政议政。我们通过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力争使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最大限度地体现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我们坚持做到:在研究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及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时,听取工会组织意见;提名企业界别的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候选人时,主动征求市总工会意见;在提名、选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增加职工名额;凡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检查和视察活动,邀请市总工会参加;成立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改革领导机构,必须有同级工会参加。

切实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建立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厂务公开。目前,我市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到85%以上。此外,还实行了职工值班厂长(经理)、职工代表巡视、民主协商对话、局域网公示等新的民主管理形式,较好地实现了企业行政管理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职工参与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切实维护职工经济权益。近几年来,我们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和协商共决机制,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三项制度,加强对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的指导。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建立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少数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我们要求全市企业努力做到不裁员、不降薪、不欠薪。

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每年联合举办全市职工劳动技能大赛,鼓励职工学文化、比技能、长本领;督促企业落实职工培训经费,激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种培训班,增强他们再就业的竞争力。目前,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年,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职工总数86.4%;各类技术工人占61.5%,其中高级和中级技工分别比五年前提高了2个和5个百分点。市委大力支持工会在职工群众中深入开展选树、表彰、宣传先进模范人物工作,每年举行以庆五一为主题的劳模晚会,每两年隆重召开劳模表彰大会,广泛宣传劳模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

三、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工会工作的政策支持。市委把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2005年3月,市委召开全市工会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责创造有利条件。市委常委会定期、不定期听取市工会工作汇报,对涉及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

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从1999年起,市委对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全部按照正处级配备,每年安排市总工会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学习培训班。2007年6月底,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联合召开了工会干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乡镇在班子换届中严格按照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选好配强工会干部。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工会主席全部由常委兼任,48个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均按照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市属大中型企业按同级副职配备工会主席,并进入领导班子。市委积极支持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在工会任期届满的企业实行工会主席直选,为加强企业工会工作注入了活力。

大力推进职工维权社会化。我们把职工维权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当中,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维权格局。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对不认真受理职工信访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与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加强对职工信访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协同建立劳动关系预警、预报、预控机制,努力把职工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职工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2005年9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1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黄石市职工维权领导小组,开通了全国第一个以劳模命名的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进一步增强了信息互联、工作互动、优势互补的职工维权社会化合力,成为黄石工会维权的响亮品牌。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每年5月18日在全市开展职工维权日活动,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社会影响。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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