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省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 涂焱生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3月8日即将施行。它的出台无疑对我们贯彻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以及提高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省企业家协会作为全省雇主的组织代表,责无旁贷地和企业一道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女职工这一特殊群体,认真落实《规定》。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女职工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对女职工最关心的“四期”劳动保护、劳动报酬、教育培训、职业安全卫生和健康体检、生育保险等问题进行认真协商,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在纺织、服装、餐饮等女职工集中的地区和行业,一定要广泛征求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双方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