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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9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一号》

发布时间: 2009-07-06 10:4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咸宁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和职数(15个)
  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1名
  市妇联副主席1名(女)
  团市委副书记1名
  市工商联副主席1名(非中共党员)
  市台办副主任1名
  市人防办副主任1名
  市招商局副局长1名
  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女)
  市农办副主任1名
  市林业局副局长1名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
  市地震局副局长1名
  二、范围与对象
  1、市委党校副校长、团市委副书记、市旅游局副局长、市地震局副局长、市招商局副局长公开选拔的对象为:全省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适合从事行政领导工作且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2、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市妇联副主席、市工商联副主席、市台办副主任、市人防办副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市农办副主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公开选拔的对象为: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适合从事行政领导工作且符合公开选拔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三、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2周岁以下。
  2、党政群机关人员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单位人员现任相应级别,并达到相同任职年限,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4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应为中共党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4年)。
  4、报考市工商联副主席职位的应为非中共党员。
  5、报考市妇联副主席、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应为女干部。
  以上所有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中关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
  四、方法与步骤
  按照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公示、组织考察、提出初步人选、讨论决定、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市内报考人员由各地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市外报考人员可登陆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xianning.gov.cn)下载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经单位同意后,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到市委组织部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公布的公开选拔对象和条件,由各地、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应不少于10人,否则该职位不实行公开选拔,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改报其他职位。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领导能力综合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各职位的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50%加权计分。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得分情况。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封闭时进行领导能力综合测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50%、领导能力综合测试占15%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按每个职位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公开选拔过程中笔试、面试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五、管理和待遇
  公开选拔任用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7月7日8:00—7月24日24:00。
  报名地点: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15—8126221。
  有关要求:报名时,请提交报名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咸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取消公选资格。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许应锋)
关键词:公开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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