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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质监局局长王泽洪就长江质量奖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10-07-17 12:0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一、记者: 9月8日,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请您解读一下省政府为什么设立长江质量奖?
  答:近年来,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一些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提高质量,增强竞争力,对扩大市场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7月1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设立长江质量奖的目的:一是帮助企业引入一套实现卓越绩效的管理模式,建立一个持续改进的有效系统,通过学习、改进和变革,激励企业能很好应对环境和市场的变化,提高竞争实力,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是通过表彰质量奖获奖企业,树立典范,起到标杆示范作用,推动更多的企业和组织学习实践代表当今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开展企业自我评估,促进企业的质量改进和绩效提升。三是质量奖是一项很高的荣誉,对企业品牌是最好的宣传,塑造企业重质量、讲诚信的社会形象,从顾客满意达到顾客忠诚。
  二、记者:设立长江质量奖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长江质量奖是依据《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有关规定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质量振兴纲要》明确提出:“建立质量奖励制度。”《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08]30号)关于“对获得国家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省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三、记者:长江质量奖评审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长江质量奖采取企业和组织自愿申报、社会公示、专家评议、政府审定的工作程序,省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湖北省长江质量奖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年度长江质量奖经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四、记者:目前社会上各种评比名目繁多,如何保证长江质量奖评价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答:长江质量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与社会上其他评比活动相比有根本性的不同:一是坚持高标准原则,按照国际先进标准即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标准评定;二是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评定不超过3个,总分1000分,达不到600分,该年度空缺;三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评定标准、程序、结果公开,重要过程邀请省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四是坚持不增加企业负担原则,评审和奖励经费均由财政负担,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来源:湖北省质量监督局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实习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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