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主人》记者 王亚平 田晓杏
2009 年1 月15 日,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天,张小菁代表向大会递交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建议”。20 日大会刚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建议交办会。张代表的这份编号为313 的建议交省政府系统承办。6 月6 日,张代表收到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科协关于回复代表建议办理的函件并与承办单位的负责人见面,对其办理建议的答复,她表示满意。
落实率74 % 满意率98%
和张代表一样在5 个月内收到建议办理结果的,还有本次大会提交建议、批评、意见的其他代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政府系统收到并承办省人大交办的代表提出的建议575件(含34件合办件),比上年增加74 件。其中,工交城建环保类161 件,占28 % ;农林水利国土扶贫类103 件,占18 % ; 科教文卫计生类109件,占19 % ;发展改革财税金融流通旅游类121件,占21 % ;民政社保人事民族宗教公安行政管理类81 件,占14 %。省政府秘书长尹汉宁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省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时指出,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内容丰富,涵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领域,既有经济发展战略方面的理性思考,又有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对策建议;既有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对策良方,又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诉求。不少建议与省委、省政府正在酝酿的重大决策部署相契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的还具有前瞻性。
报告显示:截止目前,575 件建议已分别由省政府(包括中央驻鄂)的58 个部门、13 个市州政府、5 个大型企事业单位办理完毕,书面答复代表,并一一与代表见面沟通,交换意见。其中,A 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和B 类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共425 件,占74 % ,比上年提高7 个百分点,是近几年来建议落实率较高的一年。办理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共收到省人大代表反馈的《 征求意见表》 377 份,其中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370 份,占98 % ;首次反馈表示不满意的8 份,占2 %。省政府责成有关承办单位对8 件不满意件进行了重新办理和再次走访,最终都取得了代表的认可和理解。
省长领办 强化办理责任
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省政府及各承办部门把认真研究办理建议工作,作为必须严格履行的法定职责,作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强化机制,创新方法,特别在落实上下功夫,使办理工作质量和成效再上新台阶。省长李鸿忠多次强调他是省政府建议工作办理的第一责任人,他要求政府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省委决策,接受人大监督,推进政府工作。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在2009 年代表建议交办会上提出了“按期回复率100 %、与代表见面率100 %、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省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列人省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动态考核检查。为了办理好代表建议,省长和各位副省长对23 件重点建议作了阅批,亲自领办其中的7 件重点建议,为推进办理工作落实作出示范。李鸿忠省长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落实力度高位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关于加决长江经济带建设、促进湖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于抓紧规划、推进汉江流域(湖北段)综合开发”和“关于统筹区域发展,扶持欠发达县跟上全省发展步伐”等4 件建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些宝贵意见,在制定有关工作规划和政策以及开展工作中予以充分采纳,并责成省政府办公厅加强督办。2009 年7 月,省政府印发了《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总体规划及交通、生态、文化旅游建设规划》。同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决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汉江流域综合开发引起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 湖北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建设总体规划(2009 —2013 )》,已报经省委研究并原则同意。
常务副省长李宪生领办了高燕贞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管理力度的建议”。针对政府投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李宪生与承办单位和代表共同研究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办法,提出制定《 湖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合理确定政府资金投向、强化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等具体措施。省政府决定,从2009 年9 月起用两年时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重拳治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副省长郭生练、田承忠、赵斌、张岱梨、段轮一领办重点建议后,深人工作现场,与代表座谈交流,指导承办单位开展工作,推动了建议的办理和落实。
单位承办 破解发展难题
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行建议办理的法定职责,主要负责人做到“三个亲自” :亲自主持部门建议交办会,动员部署办理工作;亲自过问协调办理事项,审定答复意见;亲自与代表见面交流听取代表意见。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定标准”的要求,建立建议办理工作目标分解和压力传导机制,将建议办理责任落实到每位分管负责人、每个承办处室和每个工作人员。
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湖北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相结合,与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能力建设相结合,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省发改委对大量建议梳理后分门别类办理,对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归纳到代拟的文件政策中去;对思路类的建议吸收到规划之中去;对项目类的建议抓紧论证,列人项目库;对需要上级支持的扶持的,积极向上争取。
为了落实好徐麟代表提出的“关于营造创业环境促进全民创业的建议”和王旺林等11 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做好返乡农民工工作的建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并贯彻实施《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9 年前10 个月,全省城乡新增就业57.5 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6.2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82.9 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3.6%。为落实黄明军代表和姚忠信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五保户待遇的建议”,省政府决定从2009 年1 月起,对集中、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应标准分别提高到1800 元和1300 元,农村散居孤儿达到1500 元,均比上年提高300 元,在中部地区位居前列。
省卫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围绕代表反映集中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高速公路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职业教育等热点难点建议,深人基层调查研究,反复与代表联系沟通,完善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研究答复意见,把建议办理过程作为了解社情民意、集中群众智慧的过程,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作为提升履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
主任挂帅 深入现场督办
2009 年,省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各位主任会议成员都确定了1 至2 件重点建议亲自到工作现场督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工委代表选举办公室长期从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范连生告诉记者,此举堪称我省人大督办建议工作的首次,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周坚卫亲自督办卢耀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汉洪监高速公路2009 年全面动工的建议”,到洪湖市现场听取代表意见和承办单位汇报。在承办单位的努力下,目前汉洪监高速公路三大项目中的汉洪高速公路、东荆河桥两项已经建成通车。洪监高速公路也在加紧开工前的准备。
吴水佩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沙洋县汉江滩涂水土流失治理的建议”由刘友凡副主任督办,他带领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实地考察汉江崩岸情况,提出采取应急和谋远相结合的思路研究解决崩岸问题,强调要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目前,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任世茂副主任到工作现场督办“关于改善干部结构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关于加决开荆高速公路建设,力争早日建成通车”两件建议,对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效能和加快开荆高速公路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
蒋大国副主任两次召集承办单位会议,加大工作力度,专题研究“关于对失地农民实施社会保障的建议”;罗辉副主任督办“关于要求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和“关于迅速加强废弃农药处置”建议,听取代表意见,提出工作要求;周洪宇副主任为了督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四湖流域源头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深人四湖流域重灾区调研,指导承办单位办理工作。
有主任会议成员挂帅督办,认真解决代表建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当了许多”,省政府政务督查室傅主任高度评价。
有学者指出,人大代表根植于人民群众,代表提出的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就要正确对待和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这是尊重民意、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在最近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都要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挥好。省长李鸿忠强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会有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八条 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七条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各种建议、批评私意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除直接办理的以外,交有关机关、组织处理。
各承办单位反当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至迟自交办之日起五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和清况答复代表,同时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超过办理期限的,应及时向交办单位和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代表作出说明。
《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第五条 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注意办理质量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应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或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对需要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应列入规划、抓好落实;对涉及面广、隋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人大代表客观地介绍情况,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在办理工作中要注意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敷衍塞责或逾期不办,造成重大损失和代表强烈不满的,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到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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