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援建资金物资都用在援建项目上,做到廉洁援建,向人民群众交一个明白帐、放心帐,我们在对口支援工作中,就预防援建工程项目的腐败问题、建廉洁工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援建行为。省援建办出台了《援建项目廉政建设管理规定》等关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在全国18个对口支援省(市)中,第一个推出了援建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管理规定和援建工程项目实行廉政合同书等有关规定,提出了四保(保质量、保安全、保进度、保廉洁)、六管(管好项目招标、合同执行、工程量变更、工程款拨付、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目标、措施。各市也相继成立了廉政建设纪检工作组,下发了相关制度、文件。由省到市,我们编织了一套有效的制度“防腐网”。二是创新招标方式,筛选一流企业。为防止过去通常以最低价中标,招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恶意压价,中标后随意变更,“半拉子工程”、“胡子工程”突出的问题,针对过去建筑工程容易出现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不断创新招标方式,确保招标客观公正。科学确定工程造价,进行背靠背的标底编制;严格进行资格审定并确定入围单位,采取专家评审和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多次增加随机指标有效扼制围标问题。三是开展跟踪审计,实行关口前移。为改变过去事后监督、出了问题再查处的被动局面,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援建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跟踪审计湖北省对口援建四川省汉源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的通知》,审计机构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跟踪审计,从工程量审核、工程变更、材料价格、工程款支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把关,由过去事后监督变成事中、事前监督。四是加强全程监督,防范于未然。为加强援建资金监管,防止各类问题发生,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工程项目决策、工程招标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监督资金的流向和用途,还重点对拦标价确定、工程是否转包而导致成本增加、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是否合理等涉及资金使用数额的源头进行重点监督,真正做到工程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跟踪到哪里,使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目前所有援建项目尚未发生一起因廉政问题的投诉,“签订廉政合同,探索廉政新机制”、“创新招标方法,公正优选施工队伍”等做法被四川省推广,中国纪检监察报也在头版刊登。“提前介入、跟踪审计”的做法,也得到了国务院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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