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长孟建柱同志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怎么进一步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怎么正确把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规律特点,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科学管理水平”、“怎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积极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是全体公安交通民警应该考虑和思索的问题。经过深入的学习和思考,我认为,思想决定行动,素质决定结果。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境界、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体来说,应该具备“四心”。
一、干工作应该有公心,这是基础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维护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社会的神圣职责,是国家的重要专政工具之一。作为其中的一员,依法履行职责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更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份重托。因此,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一名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者,一名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我们就必须时时刻以一颗公心去思考和分析问题,以一颗公心去工作和解决问题。
现实中却有少数民警因为公心不足、私心太重,导致发生违法乱纪的事情,最终由一名执法者沦落为被法律制裁者!山西稷山一交警为了50元钱,便丢掉了理智、丧失了立场,何其可悲、何其可叹!究其原因,那是工作没有公心。“公生廉,廉生威”,只要我们能做到一心为公,我们就可以抵挡住各种腐蚀侵袭,就可以做到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不进警戒线。
二、干工作应该有信心,这是前提
警察是一种特殊职业,其所接触的对象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既有工人、农民,也有公务员、商人,还有自由择业者。而作为高速巡警,管理的对象更是来自天南海北,可以说来自祖国的每一角落。如此一来,管理成分自然变得复杂,管理难度也就成倍增加了。面对繁杂的工作,有少数信念不坚定的同志放弃了,打起了“过一天两个半天”的小算盘,工作不上不下,作风松松垮垮,30岁的年龄,却是40岁的心态,未浪费自由主义敌人的一枪一弹,就变成了自已的“手下败将”,无形中缴了“工作”的械!
究其原因是工作没有信心,导致动力不足。“穆罕默德唤山”的寓言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信心是成就任何事物的关键。结合工作实际,只要抱着“秩序可治、事故可防”坚定信心,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就成功了一半,辅以扎实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必定能取得路畅民安的良好局面,工作也就有了价值所在!
三、干工作应该有恒心, 这是保证
高速公路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更是一项新的工作、新的挑战。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有所增多,民警的工作压力也增加不少。既有来自工作方面的,也有来自生活方面的。这些压力汇聚在一起,就很容易击穿少数意识淡薄民警的思想防线,让其看不到尽头、盼不到希望,变得灰心丧气起来。于是,“虎头蛇尾”、“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情况就发生了,最终演变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走过场”的问题了。
究其原因是工作没有恒心。俗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事物的形成,绝非一时之功。同样,工作的成效也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体现出来的。好比愚公移山,得一锹一锹的去挖,一筐一筐的去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头绪众多,需要我们一件一件的去落实、去解决。解决了一件,问题就少了一个,我们的工作就进展了一步。坚持下去,工作的成效就出来了。
四、对群众应该是真心, 这是必然
警察是执法者,更是为民服务者。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更需要坚持热情细致的服务。热情源于真心。同理,只有真心服务,人民群众才能尊重你、理解你、支持你。结合高速巡警的实际来说,就是要求我们把驾驶员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遇到矛盾和问题不推托、不回避,深入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真心实意的为其办实事、办好事: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通行环境,并结合实际情况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如公开服务承诺、业务办理流程等,让人民群众在方便之余,能感受到高速巡警的真心。
俗话有云:人心比人心,八两换半斤。有真心,就能够做到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倾听群众意见呼声;有真心,就能做好广大司乘人员的思想工作,赢得他们的尊重和支持。
干工作必须具备“四心”--四种用爱绳串起来的心。这份爱,既是对家人的爱,更是对人民群众的爱。我们只有具备“四心”,才能顺利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不断地提高交通安全的科学管理水平,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才能用实际行动践行胡总书记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重要思想,真正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展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本质风采!
作者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管支队二十四大队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