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和谐警民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警民关系和谐融洽度是关系到公安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社区民警如何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为先,做到勤于履责。群众看社区民警的工作,关键看社区的“硬茬儿”敢不敢碰、社区的发案多不多、受理的警情落不落实、普遍关心的问题解没解决。一是以打“保”安。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混混”、“地痞”等“硬茬”,社区民警要想方设法收集证据,及时予以打击,赢得群众肯定。及时发现影响社区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迅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整治,净化社会风气,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二是以防“护”安。对社区的发案,社区民警要时刻关注,定期分析,明确重点,分层次组织防范,保持辖区的治安稳定。要将社区警务的工作重点放在案件高发以及群众最需要的时段和地段,特别是错开社区居民上下班的时段,实行群众休息、我上班的灵活机动的弹性工作制,分别满足于警务室接待群众,入户走访、重点地段徒步巡逻等工作内容,打破以往群众上班警察上班,群众下班警察下班的工作模式,从时间上满足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需求。
二、以提高群众公信力为要,做到公于执法。社区民警必须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当着不懈的追求,融入到每一项具体执法活动当中,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真正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与尊重。一是开好“直通车”,推行警务公开。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增强执法活动的透明度,通过推行“阳光作业”,把公安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在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民事纠纷过程中,要建立案件反馈、公示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二是用活“反光镜”,拓宽诉求渠道。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把简单的事办好了就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了就不平凡。始终带着深厚的感情沉入社区,贴近群众,通过采取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一系列过硬举措,拓宽信访诉求渠道,让信访群众充分表达诉求。
三、以提升警察感染力为重,做到善于沟通。社区民警是公安机关联系社区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树立和培育良好的警察形象至关重要。一要“三换”。要“脑换”,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树立科学的稳定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实现思维的转换;要“身换”,以人为本,由管理者转为服务者,由“求我”变为“融众”,实现角色的转换;要“手换”,全面发展,手足并用,手工转向现代,人工转向科技,由表转向入里,练好“乾坤大挪移”,实现工作的转换。二要提升“五力”。社区民警做群众工作要有亲和力,调解纠纷要有说服力,处理社区事务有公信力,树立民警形象有感染力,引导社区工作有号召力,向老百姓展示一个威武雄壮、精明强干、一身正气的人民警察形象。
四、以增强工作支持度为基,做到巧于借力。一是“织纵”,巧借组织之力。其一是宣传运用好法律武器。充分利用内保条例和社区组织法,抓好组织建设。其二是依靠既有组织,即居委会和区内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党组织和行政组织、治保组织,采取定期召开治安分析会和形势通报会等形式,共同研究、落实治安防控工作,形成一个社会治安齐抓共管的格局。依托自建保安队、巡逻队、护校队等联防组织,实行弹性工作制和错时工作制,全天候加强治安巡逻。二是“联网”,巧借科技之力。要通过网上预警提示、每日警情、警情分析、高危分析和情报线索等“预警”,及时预测社区治安动向、准确把握犯罪规律特点,指导社区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要指导社区加强视频监控等技防网络建设,提高防控能力。在盘查可疑人员、物品及审查人员时,能利用信息警务平台进行比对、甄别,提高现场发现和抓获率,为侦查破案、抓获案犯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五、以提高群众满意率为本,做到优于服务。孟建柱部长在接见基层优秀社区民民警代表时指出:社区民警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从为民办小事做起,密切警民关系。一是“心细”化解纠纷,做到“不拖”。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要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与乡镇(街)综治、司法、村居治保调解组织主动联合,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联合调处机制,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靠上工作,在矛盾激化前调处,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对于已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警务室民警跟踪到位,及时回访,防止了矛盾纠纷反弹。二是“心诚”利民便民,做到“不怠”。 从群众“最盼、最愁、最忧、最怨”的“四最”问题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着手,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通过“快速办证、快速办案、快速追赃、快速发还”的“四快”工作做法,及时为群众办事、办证、办照及侦破案件,做到服务上“零距离”,回应老百姓的期待,传达党和政府的温暖。
(作者系鄂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