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一直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共同期待和追求,客观分析警民关系不和谐的原因,研究思考相应对策,对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和谐警民关系的内涵
汉语大词典曰:关系,首先是指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其次是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的某种性质的联系。笔者认为: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所谓和谐警民关系应该是警察与社会民众关系融洽、相互信任;警察能为民众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民众在生活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安全感,且能理解支持公安工作,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人民警察具有和谐的执法环境。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是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所需。一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能使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有利于满意率的提高。二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能大力提高公安机关的威信,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三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能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提高地方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四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能进一步提升警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五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能大力释放民警的思想压力,有利于促进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当前警民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虽然公安部为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先后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执行“五条禁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等系列活动,但面对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传统的良性警民关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原来“鱼水情”般的警民关系出现了裂痕,警民关系不和谐的状况越来越明显,具体表现为“三升三降”。一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依赖性上升,信任度下降。新时期人、财、物的大量流动,使公安机关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作用更加突出,人们对公安机关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依赖。但是,随着互联网等媒体的不断发展和普及,公安机关的负面情况,有时甚至是个别民警的工作失误,在短时间内得以迅速传播,加至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恶意炒作,使公安工作出现的失误立即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在现实执法活动中,民警普遍感到:调查取证越来越难、抓捕疑犯越来越难、摸排线索越来越难、落实基础工作越来越难。二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望值上升,支持度下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自身利益的依法保障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民警的工作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对具体执法行为也更加挑剔,不仅要求公安机关向他们提供服务,而且要求提供优质服务,从表面上看,现在群众还比较尊重民警,但实际上主动支持并协助民警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少了,而要求民警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多了。近年来,在基层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和事件已屡见不鲜。三是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需求量上升,参与度下降。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获得实质性改善的同时,越来越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社会行为,越来越重视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对社会治安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但是,不少人处于自身安全的考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断强化,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逐渐减弱。因此,主动将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的人越来越少,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人越来越少,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人越来越少,公安机关孤军奋战的状况更加突出。
四、构建和谐民警关系的对策与建议
无论从警民关系的内涵还是外延来看,由于人民警察角色定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其主导作用的有效发挥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笔者认为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重塑新时期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必须从公安机关自身抓起。实际工作中应做到“五个强化、五个提高”。
一是强化打防并举,提高群众安全感。群众看公安,关键看治安,评价一个地方公安工作的好坏,破案率高、发案率低是最基本的标准,也是辖区人民群众最现实的要求,所以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打防并举不放松,一方面要奋力攻坚破大案,更要全力以赴破“小案”,切实提高破案率,有效打击和强力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不断强化防范网络建设,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发案,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政治大局稳定,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是强化规范执法,提高群众满意率。公安工作说到底就是执法工作,执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评价。要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明确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切实增强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心;要针对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制定和完善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并严格遵行。同时,还要下大力气减少和杜绝非警务活动,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执法环境,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是强化从严治警,提高群众信任度。首先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广大民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使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从严管理,用法规约束民警。一方面要认真抓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禁令》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集中整治利用本职岗位优势经商办企业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从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一言一行抓起,从点滴小事管起,尽量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彻底解决公安机关信用危机问题。
四是强化窗口服务,提高队伍亲和力。基层窗口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广泛,通过窗口可以看到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形象,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必须充分利用好服务窗口这个平台。一要提高办事效率。尽量不让人民群众说冤枉话、走冤枉路、花冤枉时间。二要规范警务公开。在遵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增加警务公开的内容,扩大警务公开的覆盖面,使警务活动更加“阳光”。三要改善窗口形象。重点在提高窗口民警素质、规范窗口民警言行上下功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报警难、求助难等问题,努务提高公安队伍的亲和力。
五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队伍公信力。一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二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基层民警流汗流血的奉献精神,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理解人民警察。三要和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加强沟通、唱响主旋律,反映公安工作问题和不足的新闻,从严审批、从严把关,防止因负面渲染而影响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引导群众拥政爱警。
(作者系南漳县公安局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