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征文选登

更多

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之我见

发布时间: 2010-12-10 15:2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下,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意义显得重大而深远。面对我国社会深刻变革的现实,如何拓宽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途径、创新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举措,值得每一位民警的深思,下面笔者就此作两点探讨。

  一、警营内部的和谐稳定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前提

  警营内部和谐与否直接影响着警民和谐关系建设。警民关系的和谐与否,关键在于警察。民警的思想信仰及素质直接决定着警察形象的好坏,而警察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的和谐与否。事实上,民警的思想信仰直接受到所在警营的严重影响,警察素质的高下也与所在警营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关系。警营内部的不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民警的思想信仰、甚至可以扭曲民警的思想,使民警丧失理想信念,视崇高的公安事业为谋生的职业(在基层持此种观点的民警不在少数),甚至在不良内外环境的影响下视之为副业;更有少数民警受市场经济大潮下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支配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观公安纪实片《你永不能逾越》,可知少数民警的犯罪行为触目惊心、令人痛心),使警察的声誉蒙受巨大的损伤。可以想见,让毫无理想信念、毫无敬业精神且素质低下的民警来掌握国家公权力,这本身就体现了对群众的一种极端不负责任。有着各种严重危机及突出问题的警营本身就对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起着内在的严重危害。因此,在新形势下,在民警思想日趋活跃、各种诉求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建设和谐稳定的警营显得紧迫而重要。

  构建和谐稳定警营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要建设和谐稳定的警营,首先,领导者必须具有博大的胸怀,真正做到大公无私、脱俗免俗。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个别领导者缺乏有效监督,其行为和身份是“两张皮”,在上级组织面前与群众面前的表现是相去甚远,说的和做的是背道而驰,只唯上不唯实、坚持本本主义而不重视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长此以往,无法建立个人威信,相应的党组织威信也受到严重影响。只有端正了“盘子”、摒弃了各种私心杂念,以神圣的公安事业不容亵渎的理念来统领公安队伍,就能做到上下同心、和衷共济、政令畅通。其次,不仅要做到上情下达,而且更需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相对容易,而下情的上达并非易事。由于少数领导作风漂浮,不乐意跑基层、不愿找民警座谈、不愿动脑筋思考和调研问题;相反则喜欢高高在上、呆在机关、好大喜功,喜欢报喜不愿听忧、见了问题不是积极担当而是“踢皮球”;工作上的事随意、个人的事用心,导致与基层逐渐隔离;伤害了民警的信任、与普通民警逐渐疏远,导致真实情况难以了解。加之,中层干部未起到下情上达的作用。有的中层干部自身不正,不敢管理;有的乐于当好好先生,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的单纯为了政绩,“捂盖子”、压问题,知情不报……导致警营舆论导向发生负面作用,问题民警依然故我、甚至趾高气扬,警营中存在的各种危机长时间积累后必然会有发生严重事件的一天,警察个体或群体事件的发生将在社会上发生连锁反应、有的通过网络及媒体的炒作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这必将极大的诋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声誉,从而严重影响警民关系的和谐。要真正做到下情上达,就需搭建和畅通下情上达的平台或桥梁。既要发扬传统,将过去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运用起来,如召开座谈会、开展交心谈心、征询意见建议等;又要与时俱进创新方法,借助公安网络及公安内设部门网络,开通局长信箱、政委话题、政工热线、大队长(科长、所长)在线、民警论坛等,将真实的下情及时的摸上来,再积极应对、因情施策,妥善化解各种内部矛盾。第三,要以人为本,增强警营的凝聚力。在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同时,更需结合形势的发展,文化育警、改革活警、从优待警(包含政治激励和经济激励),积极为民警搭建实现自身价值的各种平台及桥梁,增强人文关怀,使警营人性化、更具人情味,使广大民警深切的感受到警营的关爱,视警营为家,不仅没有抱怨,而且以公安工作为理想事业,自愿积极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警营,为扎实开展警务工作提供源动力,为警民和谐关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

  警察公共关系就是以提高自身影响力为基点的促进警察组织和其公众良性互动,争取最大社会效益的一种管理职能和活动过程。这个过程可以概况为:提高警察组织自身的影响力,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争取更大的公众支持,获得最佳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当今社会,切实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既是明智之举、又可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不予重视,就会使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常常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显然,在信息无所不在的今天,切实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其意义是重大而深远的,其工作是紧迫而艰巨的。

  如何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摆在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及民警面前的一重大课题。在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方面,深圳、武汉、北京等地同行已做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许多成果,值得参观考察。笔者认为,加强公安宣传、网上应对、警务公开、对外关系建设都是搞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有效办法。

  公安宣传应做到常态性和重点性相结合。既要让群众能经常性的获悉涉及警务的报道,使群众有知情权,及时了解公安工作,继而理解支持民警工作;又要积极策划重点性的深度报道,集中宣传一批典型,以深度报道追求轰动效应,以轰动效应树立公安机关及及民警的高大形象,增强亲民爱民情怀。此外,要有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重大案件的侦破概况、重大事件的处置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信任、支持公安机关及公安工作。

  网上应对应做到及时、引导、互动。要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对网上涉警信息要施行每日24小时监控制度;要在第一时间发现涉及本地的重大舆情,凡是涉警舆情都要快速启动处置预案,尽快澄清事实、做出正面引导,有必要让网评员予以跟帖、正确引导网民。此外,要积极重视网上互动,建立网上公安局,加强与网民的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警务公开应适应形势发展不断创新载体。警务公开的过程是警方与公众双向的信息交流互动、增进了解的有效方式。公安机关应坚持能够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的原则,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予以公开,使人民群众能在日常生活中真切的感受到公开的警务带来的方便和实惠。要开展以“沟通、理解、互动、发展”为主题的“警营开放日”活动,向公众开放警营,介绍警务职能、工作流程,举行警事技能表演、防盗抢安全知识推广等警民互动活动。开辟警民互动通道,对于大众应知的警务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形式公开;对个体欲知的警务信息可通过局长热线、警民在线的方式进行对话公开,等等。让更多的市民了解警察工作情况和警察付出的艰辛劳动,有效消除误解和偏见。

  对外关系建设应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成立策划、组织、指导、协调对外关系建设的专门部门或办事机构,出台一系列的相关工作制度,狠抓落实。应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人大、政协、社会组织、群众团体加强经常性联络,拓展沟通交流平台,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大力构建亲密的朋友式关系;要与各级媒体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力争媒体为我所用;完善网络发言人机制,通过现代网络传播手段,拓展网络沟通平台。

  总之,积极稳妥的建设和谐警营,不断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全面加强警务工作,警民关系的和谐化就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单位:湖北省浠水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许应锋)
关键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