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警民关系,是指警民之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既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又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大走访”活动和搞好“四项建设”,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本人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通过“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大走访”等一系列活动,公安机关在关注、保障、改善民生和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与过去相比,警民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发展,警民关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常常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警察中存在的“四化”现象,影响了警民和谐。一是职能泛化。当前,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疗事故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持续广泛,警察权力在“维护稳定”的要求下被无限放大,众多的社会矛盾,将公安机关推到了风口浪尖,影响了警民关系。二是能力弱化。一部分民警思想观念陈旧,沉溺于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的传统关系格局中,工作老一套,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耍特权,抖威风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民警能力退化,问话颠三倒四,案卷缺这少那,材料前后不符,办案定性不准;有的甚至动手就出错,出门就惹事。三是威信退化。少数民警作风不实,警容不整,成天混迹于娱乐场所,嗜赌好酒成性形象不佳。四是执法异化。过去“以罚养警”的供给模式没有彻底消除,少数民警在办案中“雁过拔毛”,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执法为钱,唯钱办案现象没有彻底根除,这种异化的执法方式,既伤害了民众感情,损害了民众的利益,也危害了警察的自身形象。
(二)群众中存在的“三不”行为,影响了警民和谐。一是不信任。一些群众自身遭受不法侵害后,不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寻求社会上的“烂仔”予以“摆平”或直接与不法分子“私了”,使得“有困难找警察”逐渐成为一句空话。二是不配合。有些群众不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真实可靠信息,增加了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难度;有的群众不服公安民警的管理,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有的群众户籍信息不如实填报,年龄随意要求更改,扰乱了户政管理等等。三是不满意。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少数群众以各种借口故意制造麻烦,阻止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设法让其趁机逃脱;少数群众不问青红皂白,随意起哄、侮辱、谩骂,甚至殴打、围攻执法民警;个别群众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公安机关搞所谓的“请愿”,竭力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严重干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
二、造成警民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
当前,造成警民关系不和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群众层面来看:一是法治知识浅薄。部分群众对法律一知半解,特别是对刑事强制措施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从而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常用“有钱就没事了”来解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法律措施。二是期望质过高。不少群众因为对公安机关不了解或曲解了公安机关的“四必承诺”或受到影视片的误导,认为警察是万能的,既能侦察破案、打击犯罪,又能排忧解难、有求必应,一旦遇上警察破不了案或要求办的事不能如愿,就产生消极看法,甚至转化为对整个公安队伍的怨恨、不信任。三是社会责任缺失。当前,群众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群众是负有正义感的。但也有相当多的群众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怕报复”等各种心态,看见犯罪分子不举报,甚至连自己受害也不愿报案、不敢作证,更谈不上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抓人。
(二)从社会层面来看:一是干群关系的影响。受到个别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一些群众对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产生了怀疑,警民关系作为干群关系的一种,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二是行政干预的影响。由于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较大,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常常通过行政命令使公安机关承担许多原本不应承担的职责,让警察扮演一些不该扮演的角色,使部分群众对公安民警产生误解和不满,无形中扩大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三是不良渲染的影响。少数媒体为吸引眼球,追求经济效益,满足群众好奇心,有意挖掘警察的负面新闻,故意将事实扩大化,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
(三)从公安机关自身而言:一是观念不适应。一些民警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好警民关系的理解模糊,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二是方法不适应。一些民警在工作中还是沿用老方法、老套路,习惯于人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拘、以罚代刑等,跟不上依法治国的步伐,跟不上信息化发展的步伐,以致办事效率低下。三是能力不适应。当前,正处于历史转型期,刑事犯罪活动高发,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智能化、集团化,而民警的能力没有超前,办案工具没有超前,经费预算没有超前,无法适应新时期的新变化。
三、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对策
促进警民关系和谐要素很多,涉及面广,既需要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帮助,更需要我们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的不懈努力。作为基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仅从我们自身要作出的努力谈几点看法。
(一)要从依法履行职责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威慑力,以稳定的环境来保障警民关系和谐。一是打击犯罪“零容忍”。要坚持“黑恶必除、命案必破、侵财必打、逃犯必追、乱点必治”的原则,不断加强刑侦基础和刑事技术建设,健全精确打击、责任明确、整体作战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的严打态势,震慑犯罪,保护人民。二是治安防范“零死角”。要坚决贯彻“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巡防战略,积极推行错时工作制、着力构建“五分钟控制圈”、“网格化巡逻”为主体的巡防体系和点、线、面贯通,条、块、域衔接,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三是调处纠纷“零积怨”。要建立“民调、治调、警调”“三位一体”的综合协调机制,不断提高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的成功率,真正达到矛盾纠纷调处一起,成功一起,不留后患,不生积怨。
(二)要从改善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亲和力,以优质的服务来维护警民关系和谐。一是完善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办成制、跟踪督办制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110接处警回告、治安案件受案查处、刑事案件立案破案告知制度,并定期进行抽查,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方式。二是创新服务举措。要结合实际,坚持“难事特办、急事快办、事事善办”的原则,积极开展异地办证、网上办证、送证下乡等活动,拉近服务距离。要在辖区建立治安信息栏,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警情和社会治安状况,印制公民防范和安全手册,定制安全提示短信,传播安全防范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危机意识,拓展为民服务的领域。三是提高服务质量。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并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在窗口单位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完善办理各种证照的流程图和说明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各种便利,让群众感到到公安机关办事舒畅、方便。
(三)要从改进公安工作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以群众的满意来巩固警民关系和谐。一是开展“开门评警”,用社会满意率来引导努力方向。每年向人大、政府报告和接受质询,接受人大评议;每年开展一次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评比,通过开门评警来改进工作。二是推行“新型警务”,用辖区政社情来主导警务改革。进一步推行警务改革,通过深化以“警务前移、警力下沉”为主导的新型警务(如罗田县公安局推行的“流动警务”)模式,定期分析辖区内政情、社情、民情,适时调整警力部署,以此来引导警务改革,实现效能提升。三是强化“内外监督”,用公安信誉度来指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大督查力度,把加强内部监督和加强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与此同时,要建立完善定期接访、适时下访、带案回访等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有责涉法信访问题的责任倒查和追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有责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以此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四)要从公共关系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影响力,以良好的形象来促进警民关系和谐。一是加大公安宣传力度。要建立完善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主流媒体的沟通互动,积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媒上开辟公安宣传阵地,在互联网上开设公安门户网站,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力度。二是加大典型推介力度。要加大典型推介力度,树立一批在当地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英雄模范人物和真实感人的警民故事,展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三是加大舆论引导力度。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涉警负面报道信息,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澄清事实真相,回应群众关注,防止媒体炒作。组建网络评论队伍,引导网民理性进行分析判断,积极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的网络舆论环境。
(五)要从提升能力水平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公安机关的执行力,以优异的业绩来深化警民关系和谐。要创新公安教育方式,把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基础教育与专业培训、文化教育与技能培训等结合起来,创建学习型机关,造就终身学习型的民警,努力培育复合型人才,走精兵强警之路。一是集中学习经常化。以抓理论学习中心小组为主导,带动全体民警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实现政治建警。二是岗位练兵制度化。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建立“一日一练、一周一赛、一月一评、一季一考”的制度,立足岗位实际,开展全警大练兵,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三是教育训练实战化。从贴近实战、贴近基层、贴近实际出发,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模拟对抗、送教上门和跟班作业等新举措,不断提升公安民警的实战水平。
(作者系中共罗田县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