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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谦:交通事故调处能手

发布时间: 2010-12-01 16:1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詹谦,今年39岁,中等个头,身材偏瘦。戴副眼镜,透出文静和敏锐。从外表看,很难和民警敢打敢拼、克难攻坚、果断破案的形象联系起来。然而,他从2007年4月任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大队长以来,办理交通事故案件900余起,无一起错案,连续两年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100,位居全省之首。几年来,全大队无一起案件因执法不公引发群众投诉,并多次得到省、市上级表彰和嘉奖,群众多次赠送锦旗和感谢信。

  专业化分工,建立起流水线式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

  “事故调处大队每年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达到12000多起。案情就是命令,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处理好每一起事故案件,是我们事故调处民警的责任。”詹谦深情地说,市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警力仅39人,工作量大,压力大,矛盾集中。案件处理不当,就会激起群众的矛盾,延误了案件处理时间,就会让当事人跑许多冤枉路。詹谦上任伊始,很快进入角色,他虚心向前任领导请教,与大队一班人探讨解决矛盾的办法。

  从改革入手。为了保证事故处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办案效率,詹谦将大队民警分为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损害赔偿调解三个组。现场勘查民警专门负责勘查事故现场,收集现场证据,并在现场按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组负责接受现场勘查民警移交的一般程序事故,及时开展事故后期调查取证和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损害赔偿调解组负责主持对一般程序事故的当事人进行损害调解。

  通过此项改革,实现了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的专业化分工,提高了不同岗位民警的专业技能;通过专业化分工,建立起流水线式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模式,改变了过去一起事故由一两个民警一竿子插到底的现象,并使办案过程得到内部制约监督;同时,还明确了专业岗位的工作职责,有利于民警在法定时限内集中精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这一制度的改革,提高了民警的工作责任心,案件质量也得到保证。连续三年,大队未发生一起责任认定被支队变更的案件。

  设立施救中心,提高事故处警效率

  为提高事故处警效率,在支队的大力支持下,詹谦通过考察借鉴,于2008年7月份借助社会力量成立道路交通施救中心。当接到交通事故报警指令时,事故调处民警和施救中心人员同时到达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当民警勘查完毕,施救中心人员协助清理现场,拖走事故车辆,避免道路交通拥堵,极大地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处警的效率,事故现场处置时间由过去平均每起事故30分钟缩短到每起15分钟。2008年8月份,事故调处大队联合全市11家保险公司,在全省率先成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推行轻微事故互碰自赔的“一站式”服务。全市每年发生交通事故中,轻微事故占50,过去这类事故由民警按勘查、扣车、鉴定、理赔程序办理,周期长,当事人跑路多。“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实施运作以后,快速理赔中心实施评估、定责、索赔快速处理机制,交警事故调处大队的日出警量下降了30,轻微交通事故案件办案效率提高80。物损超过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的交通事故,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的结案数量与2008年相比提高了50。

  成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接处警和调解效率,事故调处大队借助社会力量,于2009年8月引进市两家资深律师事务所进驻事故调处大队,挂牌成立“诚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服务站”、“人本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服务站”。对需要提供诉讼代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法律援助服务站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服务,开设绿色维权通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全程服务,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提高办案效率的良好效果。

  身先士卒,侦破逃逸大案

  詹谦上任事故调处大队大队长以来,每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他都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与民警一道研究处理事故方案。当发现重大事故逃逸案,他每次都亲自投入破案之中。

  2009年9月20日晚上10时许,湖滨大道华新煤气站门前路段发生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致受害人胡艺谦死亡。该案发生后,引起了市公安局和市交警支队的高度重视。 在连夜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有着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丰富经验的詹谦,在案情分析会上立即做出了安排:一组警力负责查找湖滨大道一线路口的监控录像,排查嫌疑车辆;另一组警力重点走访事发地点周围的群众,寻找目击证人;第三组警力跟他一起到车管所筛查全市货车的原始档案,锁定嫌疑车辆。在詹谦身先士卒的带领下,“9?20”案件侦破组的全体民警不顾劳累,连续作战48小时,终于在鄂州市花湖镇阮家湾林场查获了藏匿的号牌为鄂B8LX08的肇事车小货车,并将犯罪嫌疑人李祥抓获。

  当月28日上午9时,事故调处大队门前鞭炮声响彻云霄,“9?20”重大交通逃逸案受害人胡艺谦的家属,向事故调处大队送来了感谢信和一幅写着“交警显神威、心中为人民”的锦旗。

  从2007年到2010年10月,詹谦和市交警事故调处大队的民警们顶着种种压力,克服种种困难,办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900余起,参与、破获交通逃逸案件50多起,使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来源:湖北省公安厅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许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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