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们常说“人过三十不学艺”。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民警付中高今年都四十四了,还白天上班忙工作,晚上在家忙“学艺”。正是凭着这种积极进取、勤奋好学的精神,使几年前还是公安工作门外汉的他成为十堰的“执法标兵”。
证人一句反问促使他刻苦学法
执法必先懂法,懂法必先学法。谈起学法,对于付中高这个全市公安民警心目中的”执法标兵“来说,有着特殊的记忆。
2002年,他从分局其他辅助性工作岗位调到分局第三治安队,从事治安管理工作。对于非科班出身的他,可以说是公安工作的“门外汉”。
2004年的一天至今让他难忘。10月的一天下午,东岳分局第三治安队接到一起报警称,在电力处门口有人打架。付中高和另几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这是一起群殴引起的伤害案,现场围观的人很多,一名小伙子头部被用啤酒瓶砸开一道裂口,一个年龄稍大的男子颧骨骨折,且双方还另有多人不同程度受轻伤。民警在制止双方冲突继续发展、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的同时,就案情进行现场调查。
被询问人中有一名30多岁的男子,跟当事人一方很熟悉,但是一名很重要的目击证人。此男子对警察有些误解,存在抵触情绪。当付中高向该男子了解案情时,该男子拒绝透露任何情况,见其很不配合,付中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没想到该男子反问道:“那是刑事诉讼法的第几条啊,具体是怎么说的啊?”本来,付中高说的没错,刑事诉讼法第48条确实是这么规定的,付中高对此条款的具体内容说的一字不差,但却对具体是哪一条记得不牢,被那名男子突然一问,一时答不上来,场面很尴尬。那一刻,付中高面红耳赤,羞愧难当。
就这样,这名直接证人当时就从现场离开。因为他的证据对查明案情很重要,后来,付中高只好费周折通过认识他的人把他找到队里,做他的思想工作,他才配合调查。
“我至今忘不了那种羞辱感。”这件事对付中高的触动很大,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法律学好,当一名懂法熟悉法律善于运用法律的合格警察。
法律书籍被他翻得破烂不堪
此后,付中高在单位工作之余,就努力看法律书籍。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公安机关常用法律知识书籍开始,付中高一本一本地用心咀嚼。
当法律知识在具体应用中遇到问题时,付中高就向队领导请教,同民警们一起探讨。如果遇到与新出台法律法规有关的一些很棘手的问题,不能从身边的民警那里得到答案,付中高就到分局法制室,向法制专业人员请教,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2007年4月,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三考”活动。为了便于学习、查找、记忆,付中高将市局、分局发学习书籍,按章节、罪名、重点等在每本书上都做了上百个标签,对书上的重点,他用蓝、黑、红等不同颜色的笔一一划上记号,对容易混淆的地方做满批注。他还自费购买书籍来学习,以加深理解。书上的每个章节的内容他都至少学习五遍以上,对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公安机关最常用法律知识甚至达到十多遍。有的法律书籍被翻烂了,无法使用,他就用胶水、胶布补了再用。
“他像个学生,早上背着书出门,晚上辈着书回家。晚饭后,孩子在那个房间看书,他就在这个房间学习,一看就是半夜,一天到晚我们俩说话的时间就剩下吃晚饭那一小会儿。”付中高的妻子言语里,有几分抱怨,但眼神里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去年4月,他和我到江苏南京出差,为了把坐火车的时间利用起来,他带了两本法律知识书籍,身边的几名乘客看他一个四五十岁的警察,看书那么专注,以为是个小说迷,后来发现他看的是法律书籍,都投来敬佩的目光,而他利用在火车上的两天时间把那两大本法律书籍看完了。他是我身边学习最用功的警察。”第三治安队原队长曲景浦言语表达了他对付中高这个普通民警由衷的佩服。
2009年2月,市公安局开始开展网上法律知识在线考试。“我第一次在网上计分答题时,只得了61分,第二次是63分。”付中高进行了认真反思,发现很多知识记得不牢,答题时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为了记牢考过的法律知识,他在每次答题完毕,都将网上答错的题打印出来,下班后连同法律知识书籍一起带回家。晚上在家里加班进行纠错,弄不懂的,混淆不清的,就翻书对照学习理解,直到把当天答错的每一道题及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弄懂弄透。日子久了,他把所有纠错的题分类编印成册,反复温习。至今,他编的法律知识纠错题册已有十四本之多。2009年10月,市公安局对城区局直单位和县级公安机关的网上法律知识学习情况进行抽考,付中高以97分的成绩获第一名。
不会办案的他成了办案能手
付中高刚到治安队工作时从事的是治安管理工作。后来因为他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日渐成为他所在的治安队里有名的“法律通”,队领导把调到案件组。
如今办案必须要用电脑制作笔录等法律文书,这要求必须会用输入法打字。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付中高一方面加强普通话的学习,一方面将常用的不会打字的拼音打在一张大纸上反复练习,练得多了打字速度就快了,不再像当初那样取笔录时嫌疑人一坐就时几小时。
工作中,付中高不断总结、摸索,根据自己办案的实战经验,结合不同违法犯罪构成要件,针对盗窃、赌博、吸毒、寻衅滋事、卖淫嫖娼等五类案件,分别制作了询问笔录模版,列出不同案件询问的关键要素,以取证内容的规范性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化。2009年底,他运用这套模板和网上信息系统获取两条重大案件线索,进而在人民路某宾馆、公园路某酒吧成功抓获10名涉毒人员,经过进一步检验调查,成功对其中4人实行强制戒毒。
2009年8月13日上午,受害人阿香(化名)到第三治安队报案称,有人将其带到南方W市强奸后被迫卖淫,后其机智获得回十堰一趟的机会,并顺利躲过犯罪分子的监视而逃出魔掌。付中高听完阿香的叙述,对犯罪分子的罪恶行径怒火中烧,立即和队长陈前勇、副队长李传勇根据阿香提供的线索,赶到五堰寻找犯罪嫌疑人朱某。经十几分钟的紧急查找,付中高发现一栋商住楼下一名男子的正是朱某,便悄悄快速靠近朱某,当付中高距朱某还有十米左右的距离是,正在环顾四周的朱某警觉地撒腿就跑,眼见朱某即将逃脱,付中高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上去,一个扫荡腿将朱打翻,将其擒获。当天下午,又在人民路三堰人行天桥处抓获另三名犯罪嫌疑人,紧接着又赶至W市依法抓获其他涉案人员,开展调查取证,成功破获了这起省公安厅督办的团伙强迫妇女卖淫案。由于付中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运用法律查清案件事实,获取确凿充分的证据,使5名涉案人员全部被依法逮捕,受到有期徒刑的刑罚。
分局对每起案件的法律适用、事实部分、证据等等进行严格审核,每季度对每案每卷开展执法质量考评。2010年2月,付中高这个昔日的公安工作门外汉,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十大执法标兵”。
付中高故事只是凡人小事而已,甚至不能“事迹”来形容,然而这些个凡人小事难道不能说明一个道理吗:勤奋是通往理想和成功的桥梁。(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