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省委中心组在武昌举行2010年第七次集体学习,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省委书记罗清泉在主持学习活动时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抓好法律法规的实施,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湖北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作专题讲座。
乔晓阳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基本特征、内容,以及形成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把握的若干问题等进行了阐释。他指出,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连续三次提出形成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充分说明形成并完善这样的法律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立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
罗清泉说,进一步深化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的学习,对于我们推进依法治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罗清泉强调,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工作任务更重、领域更广、难度更大、要求更高,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既要注重实施性、配套性立法,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我省顺利实施,又要注重民生改善、权益保障等社会领域立法以及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还要搞好地方法规清理、修改完善工作。
罗清泉要求,要着力抓好法律法规的实施。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法治湖北建设。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优化执法环境。
省领导苏晓云、黄先耀、侯长安,周坚卫、刘友凡、蒋大国、罗辉、周洪宇,李佑才;省军区、省法院、省检察院、武警湖北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人大负责同志;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汉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等听取讲座。(李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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