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还江边生长的市民游泳场所
今年初武汉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戴竹筠、谌兰芬提出建议,武汉喜爱户外运动的人居多,喜爱游泳的人居多,但游泳场馆数量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他们建议各区,在规划的体育用地上应建设两个游泳池(儿童池和成人池)。在本报征集市民意见过程中,游泳难问题也被多次提及。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检查<武汉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着重提出:新建一批公共游泳场所,并将所需的建设、维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游泳场所;鼓励单位将内部使用的游泳场所对社会公众开放;降低公共游泳场所的水电费用缴纳标准,使面向大众的游泳场所运营成本下降、门票价格下调。
今年元月,市政府将缓解市民“游泳难”列入十件实事之一,包括在汉江、东湖、月湖等水域辟建4万平方米的天然游泳池。在汉阳、青山江滩新建露天游泳池。
在这一年中,副市长刘顺妮主持和副秘书长周元组织召开的协调会、现场办公会达27次,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对辟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市体育局成为牵头单位。
截至目前,全市已在汉江、东湖、月湖等符合条件水域,建成4.1万平方米的天然游泳场,汉阳、青山江滩新建的露天游泳池于7月份投入使用,共计接待群众游泳8.65万人次。市政府还出资200万元,向全市中小学生和低保对象发放17.5万张游泳消费券,扶持100个单位、小区游泳池(馆)向社会开放。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就近游泳,市体育局已起草《关于鼓励支持住户1000户以上的新建小区兴建游泳池(馆)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记者 周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