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 谭德忠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县,下辖10个镇2个乡,总人口49万。其中,60岁老年人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左右,85%以上的老年人居住在农村各地。随着农村老年人口比重的不断增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农村老年人养老权益保障生存生活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巴东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影响到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现就本人近几年在所居住的野三关镇周边部分乡镇,对农村老年人养老权益保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所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做好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亦请兄弟县市参考评判。
一、巴东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亮点
改革开放30年来,巴东县农村的面貌发生了巨变,与此同时,农村老年人口形成了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的状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转移,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趋严峻。面对新时期农村老龄工作的新特点,巴东县各级党政部门对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县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老龄委等部门在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改革、加强医疗救助以及维护老年人权益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条件逐步改善。巴东县农村老年人中的“三无”人员已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他们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至2010年6月底,全县已建成福利院13所,“五保”户集中供养达38%。今年,巴东县结合低保扩面工作,将低保救助对象向60岁以上非低保但又确有实际困难的老年人倾斜,并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还将“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农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从根本上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农村计生政策型养老造福部分老人。巴东县计生部门结合关爱女孩活动,和独生子女奖扶措施,推出有关计生家庭老人养老新政策,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每人每年800元的养老补贴。
3,农村低保救助养老基本覆盖全县。在低保救助方面,巴东县从2005年起,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并逐年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比例,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360元左右提高至2009年的每人每年1000至1200元,低保覆盖率由占农村人口的3提高至5%。
4,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加快。该县在对“五保”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同时,已经开始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养老服务模式,目前已有民营资本开始介入养老服务产业。
5,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文化生活有了较好基础。目前,巴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已全面实施,城乡普通医疗和大病救助制度、老年人健康档案制度已经建立,由国家彩票公益金购置的健身设备和文化娱乐,取暖洗浴设施为农村老年人身心健康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二,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存在的硬伤。
1,物质生活无可靠保障,老年人被幸福。由于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基本上是随着子女一起生活,由于子女不孝等原因,老年人遇事没有发言权,用钱没有支配权,吃饭最差的是老人,穿得最破的是老人,住得最差的也是老人,不少农村老人丧失劳动能力后,被子女视为负担,应分摊的粮款不按时付给老人,导致这部分老人的生活比较困难。还有些子女借故以老人原来在分家分割财产时犯过分配不公或以老人“偏心”的错误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另还有相当一部分子女入城打工,人在异地,无法照顾老人;有的农村老年人年过八旬仍然要自食其力。
2,家庭地位低,老年人被和谐。 因为整个时代的变迁,很多年前的时候,在长期的历史沿革当中,由于经济的命脉,包括村子里头的这种孝文化,那种制约,因此老人是相当有地位的,像一是孩子孝,二是想不孝也很难。但是现在在中国的农村经济的大权已经慢慢掌握到了孩子的手里,因为孩子出外打工,他支撑着这样一个家庭,儿媳在家里头扮演的角色也很重,过去是儿媳怕婆婆,现在相当多的农村是婆婆怕儿媳。那么这样一种局面,老年人又不愿意,哎呀,好像我成了孩子的拖累,甚至这些年陆续出现了很多在农村老年人自杀的这种状况,其实这是养老一个特别让人不愿意看到的一种悲剧性的结尾。
3,咫尺不可见,老年夫妇“被离婚”。民间有句俗话叫“树大分丫,人大分家”。一些年轻人成家立业后与昔日在一口锅里吃饭的兄弟姐妹分家另立门户,这在城乡各地是正常不过的事,但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一些兄弟姐妹分家分得特别彻底,将父母也分了,表面看是让父母亲的养老送终问题得到了妥善安置,但这种让父母“被离婚”式的分家法很不人性化,甚至有些残酷。父母亲相濡以沫辛苦操劳大半生,到了晚年该享福的时候,却在儿女们分家时因赡养问题而“离婚”,从此过着虽咫尺可见却心隔天涯的生活,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了,但精神方面却比真正离婚还痛苦,一年到头连互问寒暖的机会都少有,在笔者生活的恩施自治州很多乡村,甚至有少数儿女为了“面子”,恶意干涉父母偶尔相聚。老人们的情感生活被子女漠视。
“少是夫妻老是伴”,。笔者虽无准确数据统计,但近几年有意观察,发现老夫妻风雨同舟长相厮守的比由儿女分开赡养的生活质量高出许多,有不少随儿女生活的单身老人不同程度地患有抑郁症,饮食起居得不到应有照顾。
4 ,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形式过于单一,历史欠账多。经费来源不足使得农村养老保障机制及落实效率落后,也是造成农村养老难问题的主要因素。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保障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权益,让广大农村老年人衣食无忧、精神愉快、安度晚年,这是关注民生、推进“和谐老龄化”战略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体现。为此,笔者参考苏南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一些经验与巴东农村实际提出一些粗浅建议。
1,把农村养老保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范围。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切实加强农村养老保障是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把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从制度上确保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战略意义,从健全制度、优化服务、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等方面,做好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工作。同时,动员组织各部门和基层相关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养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2,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需要尽快改革原有的养老保障制度,拓宽筹资思路,提高保障水平。结合巴东县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的实际,笔者建议:(1)在城市化进程中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率先实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按照“原有生活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用征地补偿安置费为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足部分由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中解决,以解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2)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镇、村(社区),积极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可采取“三个一”的办法,即通过政府补贴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社会赞助一部分来解决农村老年人社会养老保险问题。(3)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只有建立了这种长效的保障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3,引进民间资本,做大做强银发产业。中国实际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门槛,商务部门要着手研究针对老人养老配套“银发产业”投资的可行性,把“银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项目,实施一些奖扶政策,引进民间资本,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分忧。
4,大力推行农村老人养老救助制度。由政府安排一定资金,建立对农村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特困老人的生活养老补贴制度,这是对农村养老能力不足的补充,也是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需要。目前,巴东县已全面落实了对百岁老人发放生活补助金的政策。今年通过低保扩面等措施扩大至向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加大对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力度,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此举社会效果甚好。
5,加大孝文化建设,积极维护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养老的重要形式。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作用仍将是不可替代的。大批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使当前农村空巢家庭越来越多,传统孝道观念在青年一代农民中日渐淡化。要将孝道传万代,重在教好下一代。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建议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敬老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农村家庭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营造孝文化,建立激励和监督机制,使赡养协议书真正发挥作用,把家庭养老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此外,对农村老年人在生活赡养、精神慰藉、住房、财产、再婚等方面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给予强有力的维权保障,对虐待或遗弃老年人的案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责,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孝道要传千万代,关键教好下一代。要大力营造“父慈子孝、婆媳和睦”的文明家庭氛围。即使有小问题发生,也能及时调解、帮助、教育,使之得到圆满解决,使“一娘养多子,多子不养娘”、老人状告儿子要求履行赡养义务等现象绝迹。其次,基层政府要在农村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为老人提供大到生老病死、小到衣食住行,精神生活慰藉等系列化服务,把单一儿女养老变为儿女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彻底解决老人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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