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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迅速完成行评监督员意见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0-12-01 09:5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不久前,十堰市行评办将行评监督员所提的涉及交通管理、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案件办理四个方面意见共6件,反馈给十堰市公安局,该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向开荣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意见办理的指导和督查工作。明确提出把意见办理工作作为迎接行风评议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队伍正规化建设、武术节安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精心部署,狠抓落实。随后又迅速召开了意见交办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逐一分解议意见办理任务,并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对承办意见负主责,保质保量按期办结。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将回复送交市行评办,至此,市行评办反馈给该局的行评监督员意见全部办理完毕,该局成为全市第一个办理完毕的单位。
  在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该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深入的调查和分析,紧紧抓牢突出的重点问题,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着力破解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和反映的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的安宁。一是开展定期走访制度。将监督员的意见及建议,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查找公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着力纠正队伍中存在的“小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民警执法执勤中存在的“小毛病”、办事办证的“小环节”,树立公安机关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二是继续加强公安队伍的自身管理。按照糜书记“不出大事,少出小事”的要求,加强公安队伍的自身建设。紧紧围绕“枪、酒、车、赌”问题组织民警进行深入的查摆剖析。同时,加强对民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管理和掌控,筑牢防火墙。三是扎实开展亲爱为民活动,和谐警民关系。各基层单位在接处警大厅和户籍窗口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做到能够一次性解决的坚决一次性解决,能够在窗口解决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对未破案件必须落实回告制度,办案民警必须采取电话、上门、预约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取得谅解;对无禁止性规定的问题,把握原则,方便群众,以此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实习编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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