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孔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农科院植保所所长):为保证转基因水稻的长期安全应用,农业部要求,一旦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申请单位应当进行生态环境长期监测。同时,国家有关科研计划也将安排项目,对转基因水稻生态环境变化情况进行长期监测。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国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分级、分阶段安全评价和管理。
国家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按照《条例》、配套规章、评价指南的要求,遵循科学、个案、熟悉、逐步的原则,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等制定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指南,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工作。
经安委会安全评价和农业部批准,申请单位就转基因水稻分别于1999-2000年开展了中间试验、2001-2002年开展了环境释放、2003-2004年开展了生产性试验,2004年申请转基因水稻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除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外,根据安委会的评价意见,2004-2008年,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机构对转基因水稻的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的部分指标进行了复核检测。经安委会综合评价,2009年农业部批准了“华恢1号”和“Bt汕优63”在湖北省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
螟虫和稻纵卷叶螟等鳞翅目害虫是水稻生产上的主要害虫,是目前导致水稻减产的主要原因之一。大量使用化学杀虫剂,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增加了生产成本和劳动强度,加大人体中毒几率。
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由华中农业大学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种植这种转基因抗虫水稻,可以基本解决鳞翅目害虫问题,使水稻农药使用量减少30%-50%,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