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正式启动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省会计领军人物培养计划),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造就100名左右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在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领军人才,为加快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高端会计人才支持。
湖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对象选拔按照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考试考核、资格审查、确定人选的程序进行。除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承担过1项以上省部级研究课题等基本条件以外,申报参加选拔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年龄不超过38岁。二是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年龄不超过35岁。三是入选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中级金榜、银榜,年龄不超过32岁。四是中央在鄂企业,省、市(州)大、中型企业中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或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中央在鄂以及省、市(州)政府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中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处级干部及其后备人员;在鄂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拥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的人员。考核选拔方式适用于符合申报条件,且学历较高、年龄较轻的分管财务的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以及财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申报对象通过考试或考核,经审查合格后,入选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管理体系。
在人才培养方面,领军人才培养将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等形式。包括:依托省内外著名财经类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培训基地集中授课、研讨;聘请省内外著名财务会计类专家进行结对培训、“一对一”辅导培养;组织赴世界知名院校、研究机构、企业和有关组织访问交流。人才培养以2至3年为一个周期,有关部门将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形式,加强培训管理,强化培训效果。同时,建立量化考核和淘汰机制,对培养期间表现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培训期满,经考核认定,授予全省会计领军人才荣誉称号并通报全省。
为确保该项计划顺利实施,湖北专门成立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督查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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