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鄂办发[2009]35号),同时,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12家单位联合出台了《湖北省关于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工作细则》、《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细则》、《大型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细则》等4个文件,开始加紧组织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
湖北省 “百人计划”基本目标是:用5-10年时间,重点围绕湖北优先发展的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以及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验室、金融机构以及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领域,引进200名左右湖北省紧缺的高层次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和若干人才团队(其中创业人才不低于50%),为湖北在中部率先崛起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从2009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先期重点引进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百人计划”的实施将与湖北目前实施的“湖北省重点产业创新团队”、“长江学者”计划、“楚天学者”计划、“湖北省自主创新岗位”等人才工程项目项结合。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将作为湖北省特聘专家,享受相应工作条件、特殊生活待遇和有关优惠政策。
湖北省将建立由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省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协调小组,并设立专项办公室,负责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其中,省重点创新项目人才引进工作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才引进工作分别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大中型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由省国资委牵头组织实施;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人才引进工作由省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牵头组织实施;以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引进创业人才工作由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实施。(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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