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
  为深入推进湖北省国税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质量“立税”,积极组织税收收入。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圆满完成收入任务,为湖北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撑。
  二、坚持服务“优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限时办结各种涉税事项,节约社会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致力税收发展民生。认真落实支持自主创新、扶持中小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税收与经济良性循环和发展。
  三、坚持依法“治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让纳税人知悉、参与、监督国税工作。
  四、坚持廉洁“从税”,切实改进行风政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国税机关党组承担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进一步深化行风政风建设。大力开展“治庸问责”活动,以解决群众反映的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坚持党建“强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五个好”和“五个带头”建设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国税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执行力建设。高质量、高起点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