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党委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
  为深入推进湖北银监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湖北银行业稳健发展。
  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类申请事项,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三、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二人,并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否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四、认真编制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和报表,按照有关法规为辖内经济发展和银行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五、在监管工作中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为所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守商业秘密。
  六、认真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投诉和上访,保证受理的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不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不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不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档消费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