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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综合教研部主任李银安:让“重商”成为风尚

发布时间: 2011-11-15 16:4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让“重商”成为风尚

  省委党校综合教研部主任、教授 李银安

  省委提出培育“重商”文化,增强全省对“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的认同,承诺“宁愿政府麻烦,不让企业费事”,营造“亲商、利商、留商、暖商、敬商、懂商、悦商”的氛围,倡导崇尚财富创造,鼓励优秀人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建功立业的社会风尚,很有必要,也正当其时。我认为,这也可以看成是从人文化育这一深层的文化角度,来倡导先进文化、建设现代文明的一种追求。培育“重商”文化,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人生追求,就是要投身到创造财富、建设现代文明的经济社会发展行动之中去,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和发力。

  一是从个人价值追求的角度来理解,要树立和培育“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现代文化理念、价值取向。一个时期以来,青年精英都想当公务员,而不是涌向创造社会财富的主战场,这种取向是值得我们重视和矫正的。

  事实上,现代文明是以物质财富的极大涌现,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根本目的和基本前提的。人们干事创业,在一定社会组织中扩大生产、创造财富、享受生活,是人们的基本价值所在。在现代,人们的社会价值是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即在一定的企业组织中和产业中,通过勤奋劳动来体现和实现的。人才更应当向直接创造财富的领域集中,更应该是生产经营的“老大”,成为创富的领导者——优秀企业家。湖北处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省委倡导重商文化,就是要引导精英人才“学而优则企”、“学而优则商”,投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

  二是从强化服务的角度来发力,要探索和建立“宁愿政府麻烦,不让企业费事”的体制机制。政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首先要服务于企业和带领创富的企业家,要完善管理体制,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真正做到“保姆式服务”。这种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及其服务要成为有当今时代特色的制度文化。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我们要有很好的鼓励保护机制。当今一些企业的项目手笔很大,回报也很大,对于社会和某些政府部门来说,对此不仅要保持平和心态,还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做大做强,并要有恰当的保护机制。因为企业及其领导人的利益包括了竞争获利和风险收益,不能只看到巨大的收益而无视他们随时面临的亏损风险。也就是说,企业的创富行为需要制度的激励和保护,要形成和确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

  三是从社会风尚的角度来切入,培育和营造“亲商、利商、留商、暖商、敬商、懂商、悦商”的氛围。这里讲的“商”不单是“商人”和“经商行为”,而是企业、生产经营及其领导者。从营造浓郁重商文化的角度看,政府还有责任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舆论环境,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落实到全社会的生产生活活动之中,落实到营造“亲商、利商、留商、暖商、敬商、懂商、悦商”的氛围工作之中,形成尊重、崇尚创富的良好社会风尚。

  倡导“重商”文化建设是一个工程体系,既要求我们在认识上要正本清源,更要求我们在行动上要倾力亲为,并且,我们要加强宣传,使重商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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