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高检院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下称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上强调,高检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及各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两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明确重点,确保高检院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据《检察日报》)
开展公务员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清除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近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务车辆管理混乱,超标车辆屡禁不止,公车私用现象严重,义乌市价值百万元的宝马X6警车,更引起网友一片哗然;而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打着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幌子,大肆公款消费,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最高检察机关,是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自觉带头贯彻落实执行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强调“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庆典活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总量,严格依照规定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为全国检察机关带了好头,作出了表率,同时也给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部门树立了榜样。
最高检在第一时间内贯彻落实中央两项专项整治工作,可见其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决心之定。透过最高检的行动,我们能从中受到哪些教育呢?警示那些还没有意识、没有反应、没有行动的单位部门,要迅速动起来,敢于动真格,敢于碰硬,真抓实干,抓好贯彻落实,执行到位,从自身做起,规范自身行为,从现在做起,加强管理,提倡勤俭节约,有计划、规范、合理地用好每一分钱,深入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本文选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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