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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过立法加强对互联网监管

发布时间: 2011-11-01 18:0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日本近年来不断通过加强立法提高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就在2011311日东北地区9级大地震发生的当天上午,日本内阁会议决定向国会提交部分修改刑法的草案,草案内容不仅将制作、传播、拥有电脑病毒纳入刑法处罚的范围,而且还规定政府可以要求网络运营商保存某特定用户最长60天的上网履历和通讯记录。对此,日本有一些业内相关人士批评政府加强网上监控,但也有很多人认为此举有利于遏制日益增多的网上犯罪。

此次日本内阁会议决定修改刑法,一方面是为了加重对制作和传播电脑病毒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也为当局今后在侦破网络犯罪时,从网络运营商那里获取用户的上网信息提高了法律依据。对此,一些业内人士批评政府此举是为了加强对网民的监视、有可能侵害公民的隐私权。但也评论人士认为,为了应对日益增多的网上犯罪,保护大多数普通网民安全、安心地使用互联网,政府通过立法加强管理互联网的做法无可厚非。在311日的内阁会议之后,日本警察厅也展开了打击网上造谣诽谤的专项行动,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有人在大地震之后,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消息从而扰乱人心、破坏社会稳定。

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电脑和互联网高度普及的国家,层出不穷、络绎不绝的网上犯罪一直困扰着日本政府和普通民众。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诱使未成年人参与色情淫秽活动。网上贩卖毒品或者枪支刀具、教唆人们自杀的事件也经常发生。垃圾邮件、电脑病毒更是泛滥成灾,严重影响了民众正常使用互联网。因此,日本政府与网络运营商协调一致,根据内紧外松的原则,主要通过法律手段不断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日本对于互联网的管理除了依据刑法和民法之外,还制定了《打击利用交友网站引诱未成年人法》、《青少年安全上网环境整备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禁止非法读取信息法》、《反垃圾邮件法》、《规范电子邮件法》、《规范互联网服务商责任法》、《内容提供商责任限制法》、《电子契约法》和《关于网络违法信息处理的大纲》等专门法规来处置网络违法行为。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和网络内容提供商ICP、网站、个人网页、网站电子公告服务,都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信息发送者通过互联网站发送违法和不良信息,登载该信息的网站也要承担连带民事法律责任,网站有义务对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把关。

(来源:光明网)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finger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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