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制定ETC管理办法?体现用者付费原则
为何要制定ETC管理办法?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2002年10月,武汉市第一次改革通行费征收方式,由以前的设站、设卡按次人工收费,改为“年票制”收费。为适应武汉市城市交通和路桥隧建设管理的需要,2010年武汉市提出改革“年票制”收费方式的方案,得到省政府同意。
采用ETC方式征收城市路桥隧车辆通行费符合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也符合“用者付费、多用者多付费、少用者少付费、不用者不付费”的公平原则。由于武汉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采用ETC方式收费系全国首创,国家和省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武汉市制定政府规章,全面规范不停车电子收费,对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征收方式、征收管理机构的义务、征收机构对机动车辆的稽查执法权、处罚条款均作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生效后,即可作为安装电子标签的依据,开始电子标签的安装工作。(来源:楚天都市报)
年优惠票比听证会标准下降360元
去年6月,针对ETC收费标准,武汉市物价局举行了听证会。昨日,备受关注的收费标准最终敲定,家用轿车的次费标准为8元/车次,年优惠票的标准为2100元/年(比听证会时初定的标准下降360元)。摩托车和客运出租车实行定额费制,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年280元和500元。
据介绍,ETC收费的标准,主要依据建设成本、运营成本、财务费用、缴费车辆及通行流量、收费年限、财政补贴等要素核定。在去年举行的听证会上,武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次费8元的概算公式。据了解,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天兴洲大桥、长江隧道总共纳入测算的贷款是141.52亿元。次费是按照这样一个公式计算的:建设投资(贷款数额)+营运成本+财务费用(贷款利息)-财政补贴(每年武汉市政府给五桥一路的财政补贴是1亿元,给新建一桥一隧的贷款也是1亿元)-定额收入(摩托车和出租车每年的定额费)作分子,除以分母收费车辆流量。
据介绍,上述过江通道的收费年限均为30年。其中,长江二桥、白沙洲大桥、晴川桥、月湖桥和长丰桥是从2002年至2032年,已实施收费7年;新建的天兴洲大桥、长江隧道为2011年至2041年。
对于其他客车、工具车、货车等的收费标准,则是以小车(二类车)次费8元为标准,设定基数为1,三类车系数是1.5,四类车是3,五类车是4,六类车是5,乘上系数,就得出了其他类型车辆的次费标准。(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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