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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四大措施规范电视荐股节目

发布时间: 2012-04-12 13:19   来源: SRC-1   进入电子报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杨迪、杨波、杨曦)今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对人民网网友在“两会”期间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回应内容包括上市公司退市及分红制度、老三板股票转板、打击非法咨询公司、严管专家荐股获利等13大方面。以下为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回应全文:

  问:若要避免郑宏中等人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股票价格再度发生,能否严管或者干脆取消中央、省市电视台的一切证券分析和推荐节目?取消借壳重组等,因为他们是操纵股票价格的土壤。(网友IP:220.166.65.★)

  答: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各级电视台举办证券节目。2010年,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规范要求。目前,全国主要卫星电视证券节目已基本进入正轨,个别地方电视台节目中可能还存在某些不规范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证监会与广电部门将继续采取以下严管措施:一是建立电视证券节目的制度规范;二是加强跟踪监控,及时叫停违规电视证券节目;三是严格规范推荐个股行为,从机制上遏制“抢帽子交易”;四是鼓励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主动合规参与广播电视证券栏目。此外,我们还在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联系洽商如何配合和相互支持投资者保护工作。

  证监会欢迎广大投资者对违法违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等活动的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SRC-1 编辑:leechen)
关键词:证监会;节目;推荐个股;投资者保护;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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