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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明:加强对房产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等行为的曝光和整治

发布时间: 2012-04-12 15:04   来源: SRC-1   进入电子报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杨迪、赵竹青)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徐德明对人民网网友在“两会”期间提出的10条有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全文如下:

  网友“歪歪” :我2008年在河北廊坊三河市购买了一套48.77平方米的商品房,交房时发现,实测面积变成了53.83平方米,多出了5.0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4690元的价格,需要补交2万多元钱。现在关于测绘上的猫腻现象,非常普遍,公摊面积计算是笔糊涂账。如此多的子项目,是任何一个购房者都无法搞清楚的。请问相关领导如何看待和处理这种现象?房屋测绘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开发商凭此误差可以虚增房屋面积,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其实这已经违反了民法通则中不当得利的原则,违反了规划法、国土法、计量法等。建议尽快制定因房产测绘造成的后果处理预案。(IP:221.192.149.★)

  徐德明:根据2000年颁布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第83号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加强对房产测绘单位的市场准入和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管,重点整治无资质测绘、超资质超范围测绘、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以其他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转包和非法分包测绘项目等行为。同时,我们将加快建立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对房产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等行为的曝光和整治。至于房屋面积分摊政策和标准,这不属于测绘地理信息部门的职责,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本文来源:SRC-1 编辑:leechen)
关键词:徐德明;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成果质量;测绘项目;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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