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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小微企业的融资信贷产品和流程

发布时间: 2012-04-06 16:5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一)银行承兑汇票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出票人)签发,由银行承兑(承兑人),承诺于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对出票人的一种信用授予。

  办理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和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对票据项下的贸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审查。

  3.银行按内部操作流程审批通过,客户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银行办妥担保手续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4.汇票到期前,企业将保证金补足,银行到期兑付。

  承兑票据限额及期限:

  每张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高金额为1000万元,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企业可将所持有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企业。

  办理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和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对票据进行照票,并对票据项下的贸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审查。

  3.银行按内部操作流程审批通过后,企业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根据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剩余资金划入申请人账户。

  贴现利率及期限:

  贴现利率根据市场情况,实行浮动利率;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三)房地产抵押贷款

  以企业提供的房产或地产作为抵押物在银行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

  办理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对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进行实地勘察,并由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

  3.银行按内部操作流程审批通过后,配合企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4.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申请人账户。

  (四)机器设备抵押贷款

  以企业自有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在银行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

  办理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对作为抵押物的机器设备进行实地勘察,并由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

  3.银行按内部操作流程审批通过后,配合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申请人账户。

  (五)专业担保公司保证融资

  经银行认定的、具备保证担保资格的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担保,向企业发放的贷款。

  办理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

  3.银行按内部操作流程进行信贷审批。

  4.审批通过后,办理核保和其他相关手续,并将贷款资金划入申请人账户。

  (六)一般企业保证融资

  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办理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按内部操作流程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和担保企业签订保证合同。

  3.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

  (七)动产质押业务

  企业(出质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货物移交银行(质权人)占有,将该货物作为银行的债权的担保。

  动产质押项下货物必须具备的条件:

  1.货物合格、无瑕疵,所有权明确、完整,不存在与他人在所有权上的纠纷;

  2.无形损耗小,适应用途广泛,易保管、易变现;

  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市场前景较好;

  4.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5.监管方是银行认可的,与授信客户无关联关系,能够提供专业化仓储监管服务,愿意接受银行委托负责监管或代为占管的物流仓储企业,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或拥有仓储监管能力的其他法人机构。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申请和贷款资料。

  2.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并完成内部审批。

  3.审批通过后,银行与企业办妥有关手续

  4.贷款资金上账。

  (八)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办理流程:

  1.企业提出授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银行开展贷款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办理签订业务合同,办理质押手续。

  3.贷款发放。

  (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以企业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或版权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和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由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所质押的专利权进行评估。

  3.审查同意后,与借款人和专利权的出质人以书面形式签订借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

  4.按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授权的省级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并将质押、登记等情况报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5.银行办理完各类相关手续后,办理贷款上账手续。

  (十)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投融通”

  “投融通”是银行与风投机构合作,充分借助其在科技和投资领域的专业优势,推出“先投后贷、先贷后投、直接服务”的贷投联动作业金融产品,为风投机构和成长型科技型小微企业搭建投融资合作平台,提供融、投、管、退、保、智等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实现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合理匹配,重点突破银行对成长初期科技企业融资支持的瓶颈。

  “投融通”的服务对象--科技小微企业:

  1.纳入湖北省、武汉市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的企业。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领先技术或优秀发明成果的科技小微企业。

  3.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早期阶段的科技小微企业。

  4.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的科技小微企业。

  5.重点区域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科技小微企业。

  “投融通”业务的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业务申请。

  2.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分类分流。

  3.银行与风投公司对业务进行审查、审批。

  4.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向客户出具科技企业金融解决方案。

  

公开承诺贷款服务资费标准和行为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按照国家利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贷款定价,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以贷转存。银行信贷业务要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得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

  (二)不得存贷挂钩。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应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不得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四)不得浮利分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利费分离原则,严格区分收息和收费业务,不得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六)不得一浮到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笼统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

  (七)不得转嫁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曹丹)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 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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