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7日,新加坡籍乘客X女士和T先生在襄阳机场安检时,被告知不能登机,致使两人在襄阳滞留6天。乘客认为,不能登机的原因是机场内部信息错误造成的。
襄州区消委调查后认为,两名外籍乘客确因机场内部信息错误不能登机,襄阳机场应赔付消费者滞留襄阳期间的损失。经多次沟通与协调,双方同意,首先机场尽快让旅客登机回国;其次,委托中国代理人代其维权。7月20日,经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襄阳机场赔偿X女士和T先生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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