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维权案例

更多

[3.15维权行动]六旬婆婆银行存理财产品“被保险”

发布时间: 2012-03-15 17:2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记者石倩)在银行买理财产品,最后却发现自己买的是保险。这种坑爹的事你碰到过吗?家住汉口鄂城墩的钟婆婆最近就碰到了这样一件事。虽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的3月14号,保险公司已经将本金和利息退还给了钟婆婆,但是钟婆婆本着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想法,还是向记者倾诉了这样一件“怪事”。

  钟婆婆:买理财“被保险”

  钟婆婆今年65岁。2010年12月9日,她去汉口鄂城墩邮政储蓄银行存定期,那家银行的工作人员一直热情地围在她身边,积极地推荐一款理财产品。工作人员说,如果把钱存在银行里,利息非常低,而这款理财产品,只要每年交一万,交足五年,就可以拿回全额,并且从第二年开始都有可观的分红,而且几乎没什么风险。当时,她绝口不提该产品是保险性质。钟婆婆对这些理财产品没什么概念,眼神也不太好,合同没看清楚的情况下就签下了单子,并立即交纳了一万元。

  这之后过了半个月,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钟婆婆寄来一份保单,这时候钟婆婆还未意识到是那次买的理财产品“被保险”了。直到2011年12月她又去邮局存了一万元,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知钟婆婆去公司谈保险事宜时,她才明白自己是在邮局买了生命人寿的保险。

  钟婆婆明白自己被“忽悠”了后,立即向保险公司咨询退款事宜,经过咨询明白,跟邮局工作人员所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这份保险要到十年后才可以得到高利息,而如果要退保,只能退15000多元,说是要扣除手续费,只能退还现金价值。

  保险公司:考虑期内可以无条件退还本金

  记者就钟婆婆的遭遇专门电话采访了保险公司一位客服人员。“购买生命人寿的保险是有一个10天的考虑期的,10天的考虑期内,如果要退保是可以全额退还本金的,10天之后,就只能退还现金价值。”这位客服人员回应道。

  钟婆婆表示,这有一种欺诈之嫌,这些保险公司怎么把柜台设到了银行里?自己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保险,她以为是理财产品,当然就不会在10天的考虑期内退保了,那么她的退保权益还是无法得到保障。

  《合同法》:保险合同可撤销

  记者为此查询了《合同法》。《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是应该将这份保险合同无条件撤销的。

  现场探访:名为“理财”,实卖保险

  记者还走访了钟婆婆买理财产品的邮政储蓄银行,看到该行咨询柜台前还赫然摆放着一个宣传板,上面写着:“热销理财,第1年存1万元,连续存5年后,每年可得13000元,第二年开始都有可观的分红。”与钟婆婆所描述的理财产品一模一样。

  记者佯装一名顾客咨询这份理财产品,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理财产品比存定期利息高的多。当记者质疑这种理财产品是否就是保险时,这位工作人员很隐晦地回答道,这份理财产品送一份保险。

  截止3月14日,生命人寿保险公司已经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将本金和利息退还给钟婆婆,但是钟婆婆在世纪保网上还看到了很多类似的投诉,都是银行买理财被保险。“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再受到侵害。”钟婆婆呼吁。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理财产品 保险

相关新闻: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