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
2011年3月15日,央视曝光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事情发生后,多地市场下架双汇肉制品。
2011年10月,有媒体曝光号称中国羊肉第一镇的山东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养殖户给肉用羊喂食瘦肉精,再度引发消费者对瘦肉精和食品安全的关注。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联合公告,自2011年12月5日起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点评:
早在2002年,农业部等部门就联合下文件禁用瘦肉精喂猪。2007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司法解释,将用瘦肉精喂猪直接规定为犯罪,从饲养到上市各环节的政府监管都极为严密。为什么瘦肉精猪肉可以肆无忌惮的流通,还能通过检验,甚至进入双汇这样的知名食品企业?事实上在某些地方,"瘦肉精"不但是养殖户的通行做法,也得到某些监管层面以发展地方经济名义的默许和纵容。当监管成为"助手"和"帮凶"之后,监和管就成了摆设,有法规而无执行,再完善的法规也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