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楚凤清音”编辑部收到群众上交印有“法轮功”邪教宣传语的人民币1元、5元、10元、20元若干张,并询问遇到此事应该如何处理。
“楚凤清音”编辑部专家东方子回答如下:
人民币是我国现行流通的合法货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理应爱护人民币,珍惜人民币的流通和使用。在人民币上恶意手写或打印“法轮功”反动宣传口号,污损人民币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法轮功”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活动》的文件,我们理应遵照执行。
广大人民群众在消费交易中发现“法轮功”反宣币可拒绝接收;无意中收到的应到银行网点兑换,防止其在市面上继续流通。
为维护人民币信誉,稳定金融秩序和社会政治秩序,公安机关对此应严厉打击。我们普通老百姓应做到的是不用、不传、快举报。
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形成清理清缴“法轮功”反宣币的人民阵线,是反邪教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东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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