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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谁说另一只“靴子”要落地?

发布时间: 2012-09-04 11:57   来源: 南方周末   进入电子报

    一则来自国土资源部官网上的小新闻,再度引爆了“房产税”山雨欲来的话题。但事实上,无论是湖南湖北地税部门在做的所谓房产税试点准备工作,还是各种或明或暗的税务部门的动作,现阶段都未涉及向居民征收房产税。

    征收房产税仅仅是整个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一个环节,如何回避重复征税、如何压缩土地出让金让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以及如何通过人大的立法程序,至今也没人给出确切的答案。

    房产税要来了?

    自从2011年两城市进行试点之后,对于全面开征房产税的担心在人们心中不断发酵酝酿。只需几句流言蜚语,这个恐慌感就可以被迅速调动起来。

    2012年8月20日,国土资源部官网称,湖南湖北正在制定房产税试点的细则,包括向个人已购二套房征税。尽管这个消息只是其下属《国土资源报》转载其它媒体的三手新闻,还是被部委官网的特殊身份充分放大和激活了。是日夜,该消息自国土资源部官网上消失。

    8月21日,湖南省地税局直接否认接到过试点通知,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北倒是承认了正在制定细则,却在第二天惨遭辟谣。8月24日,南方周末记者前往湖北地税采访,徐正北整日都未现身。

    而国税总局一位内部人士和湖南、湖北两地的一些税官均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两湖确实在进行一些房产税改革的准备工作,也不排除成为第二批试点的城市,但试点的大方向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的合并”与“按照评估值计税”,而且是向企业征收,暂时不会效仿第一轮上海和重庆两座城市的试点。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开始房产税试点,分别向居民的增量购房和存量高档房征税。接近国税总局的一位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透露说,“并非不想扩大上海重庆的模式,只是至今没有地方政府主动承担。”

    一如既往,中央财税部门至今未对传闻做出任何回应和解释。进入本周,央行网站上仅刊登了一篇调研报告《房产税应取代限购政策》,又有消息称住建部的《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初稿中对房产税表示支持。传闻依然是传闻。

    而据《经济参考报》报道,8月29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表示,将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这样的官话好像什么都没说。

    名词解释房产税

    作为一个税种,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税法中,它面向持有房产的企业和获得了租金收入的个人征收,对个人非经营性物业免征。2003年中央政府首提房地产税改革,计划向个人住房的保有环节征税,这类税种在国际上统称为物业税,中央政府也进行了多年的物业税空转试点。但在2011年上海重庆开始试点征收相关税种时,中央最终确定沿用了已有的“房产税”这一税种名称。这一名称目前在中国也已成为“房屋保有环节税收”的大众提法。

    房地产税

    作为一个税种,现行税法中并不存在。1984年将房地产税分成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湖”试点的核心是合并这两个曾经分开的税种。作为一个通用名词,指的是2003年中央首次提出房地产税综合改革,包括:完善分税制,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成为级次较低的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收来源;整合简化税种,将房屋和土地合并征税,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房地产税,取消土地增值税等等。在官方关于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收的表述中,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表述均有出现。在专家看来,房地产税改革包含了“地”,是更为合理合规的改革方向。

    “两湖”在做什么

    国税总局一名官员也在一个非公开的小型座谈会上表示,“假如今年底或明年初两湖试点,也是先工商业再居民,什么时候过渡到居民,这个事情太敏感,我也说不准”。

    关于这个敏感的话题,湖北鄂州地税局的一名副局长在拒绝透露姓名的前提下,依然矢口否认了鄂州是房产税改革的试点。

    但当南方周末记者提及“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合并”之时,这位副局长承认,他们正在对现有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依照评估价值进行测算。

    “我们收集了哪些企业有多少房子多少地,以前要交多少税,如果合并后按照评估值计算要交多少,也研究了多高的税率更合适。但目前也只是把数据报到省局,至于省局怎么用,会不会让我们试点,不知道。”他也确认了湖北省目前只有鄂州在进行这项测算。

    湖南省湘潭市地税局一名科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项工作湘潭也在做,只是因为省局没有确定税率,所以统计和录入了企业的房子和土地的评估值,没有进行具体计算。

    两湖关于房产税的改革方向2011年年底已经定下。2011年12月的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公布了2012年要做的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其中之一就是在湖北、湖南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城镇土地税的税率并不高,在大城市也不过是每平方米每年30元左右,对于企业来说九牛一毛,合并到房地产税中的意义何在?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顾问曲卫东认为,这是房地产税改革的原则性方向,因为相关税费中有很多不合理不科学之处,需要简化整合清理,这一次合并只是开始。曲卫东还提出过合并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的建议。

    “房土合并征税,取消土地增值税等”是早在2003年中央首提“房地产税改革”时就设立的一个改革方向。只是在随后的房地产市场暴涨之下,改革目标越来越远,房地产整体税负却越来越高。

 

(本文来源:南方周末 编辑:龚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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