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先进事迹介绍
罗杰同志现任十堰市太和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多年来,他坚持依法治院、诚信经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医院干部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医院管理逐步步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加强自身学习,熟悉普法知识
在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上,首先要求自身有过硬的法律水平。罗杰同志以前主要从事临床医疗,对普法宣教工作不是很熟悉,为尽快进入角色,首先,他在繁忙之余学习“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积极参与普法考试。每次都认真做了学习笔记,并深入基层了解普法落实情况,并撰写了多篇普法调研文章。
二、抓组织,建立健全机构
1、自开展普法教育暨法治建设工作以来,为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罗杰同志亲自部署普法暨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每年度的普法工作计划,经常过问和检查普法工作的落实情况。
2、为保障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普法教育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普法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普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确保了法治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二、结合行业特点,突出法制教育重点,提高广大员工的学法守法意识
1、抓好干部学法。一是领导带头学法,院领导班子带头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二是保证学习时间,加大学法力度,保证学习效果。医院将普法教育学习的内容与卫生行业特点有机的结合起来, 2、组织宣传部门、普法办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法律和卫生行业法律法规。我们将普法计划放在医院内部网站、在太和人报刊登法律知识、创办普法宣传栏。由医务处组织医务人员分期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全院职工在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参与普法教育学习。3、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医疗安全百日行动等活动,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普法办组织员工重点学习,做到重点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等公共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根据行业特点自己印制了《卫生行业法律法规汇编》、《太和医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法律文件汇编》分发到各科室,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献血法》及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等,以支部和科室为单位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提高了单位职工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医水平。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为依法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
2、罗杰同志还组织有关部门把医院各科室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太和院规》,发给每位职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依法执业、依法行医有机结合。
1、加强医疗技术安全。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调整充实院感、质控力量。我院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等创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医院医疗管理,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和质量。2、加强护理安全管理。为保障护理安全,护理部制定了详细的护理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医嘱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抢救工作制度、安全用药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剧、毒、麻、等危险药品的管理制度,制订了《护理应急预案和程序》。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把依法治医和以德治医有机结合起来。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我们在药品生产、使用,送氧安全、电梯安全,医疗器械的安全质检、用水、用电安全管理等方面,都严格按照安全监督部门标准要求来做,有力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就诊安全。
四、妥善处置医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医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在司法部门指导下,在2008年我院与街办司法所、辖区派出所联合成立医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员会,设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室,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建立合理、合法调解程序,在调解中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维护好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矛盾。
医院针对医患纠纷的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医患纠纷的第一时间内迅速启动预案。在处置医患纠纷时,始终保持冷静、克制,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耐心细致地对患者家属做工作,正确引导患者家属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化。
几年来,在医患矛盾调解方面,罗杰同志亲自督导有关部门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成效显着,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迅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二是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防止因医患纠纷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三是配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上做法得到了上级各部门领导的肯定,并将我院的工作方法进行了推广,称之为“茅箭模式”。
2012年6月份,在院党委罗杰同志的高度重视下,同时在市卫生部门、公安部门的关怀下,我院成立了首家“十堰市公安局警务室”,为更好的处置医患矛盾等突发事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警民共建工作得到了充分体现。
在普法教育暨法治建设工作中,罗杰同志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努力贯彻国家法律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能够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医院党委罗杰同志的带领下,医院相继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改革创新医院” 和“十堰名片”等荣誉称号,并实现了“全国文明单位”三连冠的创建目标。太和罗杰本人先后被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 “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第二届“湖北跨越发展青年先锋”湖北省抗震救灾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今后的普法教育暨法治建设中,再接再励,加强学习,带好队伍,将太和医院法治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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