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湖北“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法制宣传鄂西行”活动的通知》的安排,制定开展民族法制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我省“十二五”规划和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营造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我省民族法治进程,促进我省民族地区全面发展,以民族法制宣传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 主办单位
省人大常委会
三、 承办单位
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四、 协办单位
省司法厅、荆楚网、湖北人大网、湖北法治网。
五、 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民族省情。
六、 活动时间
5月拟定竞赛试题,6月21日至7月5日在网上登载、答题、阅卷,7月上旬进行网上抽奖,8月初总结、表彰。
七、形式和范围
(一)竞赛形式:由荆楚网设计制作知识竞赛专题网页,集纳本次活动的《参赛须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专题网页在荆楚网、湖北人大网和湖北法治网等媒体同步登载,点击后即可直接网上答题。
(二)答题范围:全省党政机关干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八、评审和奖励办法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网上答完题后,由电脑系统直接判定出成绩,并作为随机抽奖依据。
(一)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个人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0名,每名奖金300元;三等奖100名,每名奖金100元。
组织奖5个,每个奖金1000元。
(二)个人奖在全省参赛成绩优异者中随机抽取确定,组织奖在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和省直各部门中确定。评奖结果将于2012年7月上旬在荆楚网、湖北人大网和湖北法治网上登载。
九、相关要求
全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省直各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和本部门的参赛者上网答题。
联 系 人:宗丽娟
联系电话:027—87237623 87237625(传真)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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