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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谷

  陈年谷(1625年—约1690年),字丰之,号熟美。湖广均州城(今湖北均县)人。清顺治八年(1651年),陈年谷考取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考取进士,经吏部考核选任直隶饶阳知县。任期三年后,吏部考核其成绩最优,升任吏部主政、郎中。由于政绩突出,陈年谷受顺治帝重用。康熙十年(1671年)后,陈年谷升任户部郎中、侍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携妻秦馨莲告老还乡。

  陈年谷在均州、在全国颇具名声,除作为廉吏能臣的史实外,还有一桩《铡美案》戏剧之公案。戏剧《铡美案》中塑造了忘恩负义的陈世美形象,便是影射陈年谷,败坏其名声之作。据考,约在顺治年间,陈年谷昔日同窗、“义结金兰”的胡梦蝶,仇梦麟二人进京见陈年谷,求官未果。因吏部铨选法变更,举人才能推荐为官。而胡、仇二人仅是秀才,不能推荐。于是,陈年谷送每人200两银子,报答以前的恩情。胡、仇二人对此耿耿于怀,返均州途中,在南阳看杂剧《琵琶行》,便贿赂班主吴有仁,将《琵琶记》的男主角蔡伯喈改成陈世美,女主角赵五娘改成秦香莲,借此剧来辱骂陈年谷。其后又进一步修改,最终成为《铡美案》。这在当时,对陈年谷就造成不良影响,均州人禁演《铡美案》。后世也多有人为之翻案拨乱,《陈年谷秘史》、《陈世美告状》等文字、戏剧作品纷纷匡正视听。其实历史人物的陈年谷与戏剧人物的陈世美原本风牛马不相及,也应无损其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