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奖项
文化设施功能的发挥,文化人才的培养与素质的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都离不开文化活动。由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及文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省城乡文化活动欣欣向荣,硕果累累。
一、开展文艺评奖,繁荣了文艺创作。通过评奖,涌现了一批优秀文艺人才,推出了-批精品力作。仅从戏剧来说,《同船过渡》、《土里巴人》、《世界之梦》、《徐海东大将》、《中原突围》、《山路十八弯》等雅俗共赏,深受领导、专家、群众一致好评。自文化部设立"文华奖"以来,我省有25台剧(节)目荣获"文华奖";1991年以来,我省有12台剧目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获奖总数,均居全国第二。全省有20人次荣获了中国表演艺术最高奖--梅花奖。
二、实施重点文化建设工程成效显著。开展了省级文化先进县(市、区)的创建活动。自文化部1991年开始实施文化先进县创建这一全国性重点文化工程以来,我省经过4年努力,整体推进了全省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创建工作跃入了全国先进行列。文化部于1995年5月在我省召开了全国文化先进县经验交流暨表彰会,湖北省文化厅受到文化部的表彰与奖励。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湖北省系文化部选定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试点省份。我省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试点经验均在全国会议上作了交流。此外,电影"2131工程"实施三年多来,现已有1725个农村电影放映队活跃在荆楚大地上。
三、开展文化节庆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93年中国湖北襄樊诸葛亮文化节经营活动成交额高达30多亿元;1998年以来,武当国际旅游节共接待1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27个省(市、区)60余万人次参加,达成贸易投资额24亿多元。
四、开展"三下乡"和"百团下乡"活动,深受群众欢迎。1992年以来,全省开展了专业剧团上山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季活动。10多年来,为基层人民群众演出10395场,观众达16105万人,大大活跃与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五、对外文化交流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让世界了解湖北,让湖北走向世界,我省充分利用一馆(省博物馆)、二院(省歌剧舞剧院和武汉剧院)、一团(武汉杂技团)等丰富的文化资源,千方百计地开展了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近十三年来,我省有4986人次出访了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埃及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接待了来湖北进行文化交流的美国、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0多人次。大大提高了湖北在海外的知名度,促进了我省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是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和湖北省"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的导向工程,专门奖励在我省"五个一工程"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精神产品。自1996年起每年举办一次,1998年起改为每两年举办一次,评选全省各地、各单位组织生产、推荐申报的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广播剧、图书、理论文献电视片、理论文章八大门类的精品佳作。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设"特别奖"、"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工作者奖"等六个奖项。实施以来,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届,推出了《同船过渡》、《土里巴人》、《世纪之梦》、《徐海东大将》、《中原突围》、《山路十八弯》、《远去的驿站》等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高度统一的优秀作品,对促进全省各地、各部门文艺事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满足全省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湖北省屈原文艺创作奖、金凤青年文艺奖 两个奖项均是省委、省政府1988年设立的我省最高文艺奖。屈原文艺创作奖专奖我省文艺工作者在每届评奖规定年限内创作的优秀文艺作品,金凤青年文艺奖专奖我省未满35周岁的优秀文艺人才。"两奖"评奖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目前已成功举办过五届,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文艺创作的繁荣和文艺事业的发展。
湖北省文化精品生产突出贡献奖 是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2004年新设立的文艺奖项。旨在奖励在全国性重大文艺评奖和文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每年分项评定,集中颁发一次。奖励范围包括:组织举办省一级大型主题文艺晚会,获全国综艺节目"星光奖"一等奖者,或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省级有关单位通报表彰者;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观众最喜爱的节目"荣誉称号获得者;戏剧类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入选者;文华大奖、中国艺术节一等奖、梅花奖获得者;全国电视青年歌手大奖赛、全国舞蹈大奖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团体决赛成绩进入前十名者;电影华表奖、金鸡奖及电视剧飞天奖、金鹰奖获得者;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全国性重大文学创作奖项获得者;群众文化群星奖金奖数额居全国前三名者;美术、书法、摄影类有届次的全国性展览及评奖中获奖数量居前三名者;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
湖北文学奖 1997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拨款100万作为湖北文学奖基金。是湖北省作家协会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以"团结、奋进、鼓劲、繁荣"为宗旨,为繁荣湖北文学创作而设立的全省最高文学奖。每届评奖总数不超过10部,设提名奖若干,每三年评选一届。2000年完成首届评奖,2004年已进行第二届评奖。
楚天群星奖 省文化厅设立的以繁荣社会文化艺术创作,促进多出人才、多出精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宗旨的全省社会文化艺术领域政府最高奖。自1996年设立以来,已连续举办8届。涉及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及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成果的评奖。通过评奖活动,先后推出了《化蝶》、《扁担》、《咂酒歌》、《一口咬定》、《卖鸡》等一大批群众文艺佳作和一批优秀社会文艺团队;从中择优推荐的部分代表作参加全国群星奖评奖,先后获20金、22银、20铜的好成绩,省文化厅也因此连续9次获优秀组织工作奖。1997年,省文化厅选调部分优秀节目向出席省人大、政协会议的代表作专场汇报演出,受到一致好评。在评奖活动中屡屡获奖的武汉邮政艺术团、武汉电信艺术团、湖北省民间艺术团等,近年来多次应邀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扩大了我省对外文化交流,为湖北争得了荣誉。
楚天文艺奖 是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等单位主办,省文联产业文联工作委员会承办的全省产业系统的届次性文艺奖项。设立于1987年,每三年评选一届,已评5届,2004年进行第六届评选工作。楚天文艺奖的宗旨是: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和产业文艺事业的蓬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展示我省企业风貌,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我省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其评奖项目包括:作品奖,分设创作奖和表演奖各一、二、三等奖;组织工作奖;优秀文艺单位奖。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楚天文艺奖"组织委员会;组委会聘请著名文艺家分别组成文学、表演艺术、展览艺术评委会,对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节目)进行评选;组委会审定评选结果并主持颁奖。评奖工作坚持专业性与行业性相统一,权威性与群众性相结合。不仅评出了成果和人才,而且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文化和文联事业的发展。
文艺明星奖 是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全省文艺人才奖项。创设于1990年。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当选人数不超过20名。文艺明星奖的宗旨是:繁荣我省文艺事业,奖掖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服务。评奖范围和对象是:三年期间内,从我省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在省内外、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文艺人才。参评者必须提交3年内的3件代表作,所在单位对参评人思想品德及工作表现的介绍材料,推荐单位对参评人综合性文艺成就的评介。由省文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文学、表演艺术、展览艺术、文艺理论4个评选委员会和终审委员会。4个评选委员会分别进行评选,按文学明星4名、表演艺术明星8名、展览艺术明星5名、文艺理论明星3名的最大限额,向终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终审委员会审议并评选确定获奖名单。该奖项已评选5届,评出的93名文艺明星,已成为各门类的艺术带头人,对全省文艺事业的全面繁荣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