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活动
由湖北省文化厅倡导并组织的湖北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百团上山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季活动自1992年开展以来,已连续举办10届。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响应省文化厅号召,并从1996年开始,将送戏下乡活动与党中央号召的关于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全省农村乡镇村组、厂矿企业、部队、大中专院校和老、少、边、穷地区,为千家万户送去了精美的文化食粮。近十年的时间中,全省100多个可正常演出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103952场,观众16050万人次,为丰富和活跃全省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2年,湖北省文化厅倡导在全省开展百团上山下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邓小平“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重要思想,加强新形势下艺术表演团体与观众的联系,利用“两季”(春季、秋季)、“八节”(春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元旦节)演出黄金季节开拓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市场,以高雅艺术、民族艺术占领社会主义文化阵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年间,送戏下乡活动由政府倡导转变为艺术表演团体的自觉行动,送戏下乡的规模一年比一年大,参加的剧团一年比一年多,剧团收入一年比一年高。1993年,全省107个剧团中的82个剧团参加送戏下乡活动,1998年,全省104个剧团中96个可正常演出的剧团参加活动,演出场次从原来一年演出4000余场增加到1999年的17200场。在剧团送戏下乡过程中,全省农村出现了五里、十里接演员,两村、三村抢剧团的动人场面。不少企业看中剧团送戏下乡巨大的社会影响和广阔的市场、广告天地,主动与剧团联系,要求联合举行送戏下乡活动,形成企业为剧团送戏下乡活动提供食、宿、行等费用,剧团安心演出、保证质量;剧团为企业树立形象、扩大产品影响的“双赢”合作机制。1998年,湖北金龙泉啤酒集团与湖北省京剧院合作,在全省举行“金龙泉送戏下乡巡回演出活动”;海尔集团与襄樊市实验豫剧团携手,在襄樊农村、山区开展送戏下乡活动;东贝集团与黄石歌舞团联姻,将优秀节目送到厂矿企业。2000年12月至2001年1月,武汉烟草集团与湖北省文化厅合作,举行“湖北省第十届百团上山下乡‘红金龙’知名艺术家送戏下乡演出活动”,湖北省直、武汉市直10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余位知名演员行程万余里在全省26个县市演出26场,观众达10万余人次。
社区文化节 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特别是城市广场和居民小区的迅速发展,社区文化也随之得到蓬勃发展,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已成为城市文化的一个新亮点。2001年,湖北省首届社区文化节的组织举办,将我省社区文化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社区文化节已成为全省各地城市居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较大的有:武汉市社区文化节、黄石市及所辖4个城区社区文化艺术节、襄樊市市直社区群众文体黄金周及樊城区社区文化艺术节、荆门市社区文化节、鄂州市社区文化节、宜城市“市民乐”社区文化艺术节、荆州市社区消夏文化活动月等。
广场文化 城市广场是居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近年来,群众自发的、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已天天有、处处见,广场文化方兴未艾。各级宣传文化部门针对广泛兴起的广场文化活动,进行了适时组织、引导,丰富了内容,提高了水准,扩大了规模,形成了品牌,养成了习惯。如:武汉市:较早的有“迎春月”、“五月的鲜花”、“武汉之夏”等品牌项目。2001年,依托新江滩形成了“四点一线”(“四点”即江汉关、时代广场、三北广场、市政府礼堂前),每周五、周六晚组织文艺演出和各类作品展览,节日期间活动内容更是精彩纷呈。据统计,每年在汉口新江滩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超过150场。与此同时,各区文化部门也依托文化广场常年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民俗表演、电影放映等群众文化活动。襄樊市:“周末文化广场”活动于2000年12月开始,由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共同组织,以“冬之舞、春之声、夏之歌、秋之韵”为主题,在人民广场、明珠广场、西门桥广场、诸葛亮广场等地演出,至2002年12月结束。共演出200多场,演出节目近3600个,演出人员30000人,观众200万人次。此期间同时开展了包括“文化进广场”在内的“三进”活动。2003年,开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联合主办“楚风汉韵看襄樊”系列广场文化活动。鄂州市:“周周乐”广场文化活动工程,始于2001年。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主办,市群艺馆及市直40多家单位分别承办,市委、市政府负责协调。年初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一次性作出全年52周的活动安排,并分解落实到位。民间艺术团队是活动主要参与者。截至2004年6月,仅舞台演出就已达200余场,演出各类节目2500多个。

洪山广场
校园文化 我省校园文化丰富多彩,特别是文化与教育等部门联合组织的一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校园文化的开展,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到2003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作品比赛已连续举办七届,全省少儿戏曲、小品作品大赛已举办五届,涵盖少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书法、摄影等多个门类的“楚天蒲公英奖”已连续举办三届(2004年起并入“楚天群星奖”)。在高等院校,代表性的主要有“武汉地区高校文艺展演”(其前身为创办于1990年的“洪山地区高校系列文艺比赛”和“武汉市大中专学生文化才艺展示活动”)及高校美术大展、大学生艺术节等活动。
农村文化 在我省农村,人民群众在劳动和生活中创造了地域特色鲜明的民间文化,它是荆楚文化之根,它有着自然、纯朴之美。这其中,不乏传统的节会,如长阳县的“乐园民间艺术节”、鄂西的“牛王节”、来凤县的“摆手节”、宣恩县的“椎牛节”、恩施市的“女儿会”、阳新县的“补天节”、鄂州市泽林的“大端午节”等;也不乏现代气息的文艺赛事活动,如创办于1988年的“武汉市金秋农村文艺调演”、创办于1992年的荆门市“农家乐杯”文艺比赛等。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每个乡镇都会有几个甚至几十个民间文艺团队;它形成了遍布全省各地的区域特色文化和民间艺术之乡,如伍家沟和官渡等地的民间故事、青林寺的谜语、枝江的吹打乐、长阳的南曲和该县乐园的山歌、通山的山歌、吕家河的民歌等。
文化中心户 我省农村文化中心户、文化科技屋随着时代发展的需要适时兴起。其中,尤以襄樊、宜昌两地最为突出。襄樊、宜昌两地宣传文化部门将文化中心户建设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分别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及时的宣传、引导、扶持和推广,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发展模式是“民办公助、一主多业、文商互补”,以经营者投入为主,以政府扶持为辅,社会捐助为补充;活动开展以文化项目为主,另加一项或多项经营项目,如小商店、小作坊、小诊所等,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文化中心户由农民自发建立,根据需要提供有偿或半有偿半公益服务,深受群众欢迎和喜爱,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都能发挥积极作用,有较强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