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委副主任 王建民
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县域经济发展“一主三化”指导方针,放手、放胆发展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已成为湖北县域经济中最活跃、最积极、最具竞争力的经济成份。
一、民营经济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省委、省政府坚持县域经济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本取向,加强引导,积极扶持,优化服务,发展的“大气场”变成了要素聚集的“强磁场”。县域成为民营企业进驻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民营经济成为县域经济新增投入的主体,县域民营化率达到65%以上,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
二、民营经济成为县域工业化提速的重要支撑。大量民营企业通过推进技术改造,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龙头企业和品牌数量不断增多,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2011年,县域工业化率达到44%。一批县域传统主导产业在兼并重组、攀大附强中做大做强,同时通过招大引强,带动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扎根县域发展,初步形成了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并驾齐驱的发展格局。
三、民营经济成为县域城镇化的基本经济依托。以民营经济为主的二、三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县城、小城镇转移就业的重要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各地探索引入BT、BOT等模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领域,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县域城镇化水平。民营企业还纷纷加大投入,反哺家乡,大力资助兴建道路、供水、教育、文化等城镇设施,积极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
四、民营企业成为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发展了多种产业化组织模式,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把处于星星点点状态的农产品生产集结成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板块基地,做成了潜江水产等一批大产业。截至2011年底,全省农业加工业产值突破6000亿元大关,10个县(市、区)的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百亿元,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区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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