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保险业的经营规模扩大,深度和密度正不断提高。据统计,2010年,全省保费收入达到500.4亿元,承保利润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同时,保险业的渗透力得到增强,2010年保险业产品总量超过3000个,覆盖人群达到39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0%。
良好的发展环境,正如一块能量强大的磁石。过去五年中,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进驻湖北,其中有23家保险公司在鄂设立分支机构。目前,全省保险公司数量达到52家,从业人员14.6万,初步形成了国有与股份制公司、中资与外资公司、综合性与专业性公司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市场体系。
保险业自身的壮大,使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突显。“十一五”期间,湖北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361.8亿元,在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方面作用更大。去年我省遭遇洪灾,保险业在13天内接到报案1.5万余起,3600多人投入理赔工作,赔款总额超过3亿元。
一串串数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围起一道坚实的“防护墙”。与此同时,在保险监管部门引领下,多种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险方式相继产生。
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结合。到2010年,水稻、奶牛、能繁母猪等主要政策性“三农”险种,在湖北多数地区的承保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商业性保险得到加强,比如小额人身保险已覆盖近200万农村人口。
传统险种与创新险种结合。例如我省正在推进的医务人员责任保险,有效缓解了医患矛盾。
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结合。比如在黄冈、荆州试点的农村小额贷款保险,带动近10亿元小额农贷的发放。
补偿功能与社会管理功能结合。例如在宜昌试点的村干部综合保险,被称为组织上送来的“及时雨”。又比如试点推行的理赔查勘员与交警联动,在全省建立10多个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大大提升了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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