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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敏感性皮炎

发布时间: 2012-06-21 14:00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许多药物有光敏感性,如四环素、磺胺类、氯丙嗪、喹诺酮类等,可引起光毒性皮炎和光变态反应皮炎,前者与免疫反应无关,后者属迟发型变态反应。

  【临床表现】

  1. 光毒性皮炎

  首次外用或内用毒性药物经日光照射后即可发生,无潜伏期。皮炎好发于暴

  露部位和颜面、颈前V字区及手背,有时见于前臂、足背及小腿等处,轻者仅为日晒样发红,消退后留色素沉着。重者可出现水肿、水疱及大疱。可有瘙痒或不同程度的灼热感。发病者对药物不一定都有致敏史,原则上与原发性刺激引发的接触性皮炎相似。

  2. 光变应性皮炎

  与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相似,临床表现与病理等与其相同,区别是只有在日光

  照射后才能引发皮炎。首次发病有一定的潜伏期;以前曾被致敏的个体,外用或内用光敏性药物并接受一定的光照,24—48小时出现临床症状。皮炎除发生于日光照射部位之外,亦可见于未经照射的远隔部位。皮损可表现为丘水疱疹、湿疹性或渗出性、慢性损害可有皮肤增厚或苔藓化改变。

  【致病药物】

  常见接触性光敏感药物有:

  磺胺类、异丙嗪、补骨脂素类、呋喃妥因、香豆素、六氯酚、卤化水杨酸苯胺、芬替克洛、硫双氯酚、二氯酚、对氨基苯甲酸盐等。

  常见的内用光敏感药物有:

  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灰黄霉素、磺胺类、氯碘丙脲、甲磺丁脲、胺碘酮、奎宁、氯丙嗪、甲哌氯丙嗪、异丙嗪、三氟拉嗪、普马嗪、氯噻嗪、普罗替林、苯恶洛芬、噻洛芬酸、奎尼丁等。

  【治疗】

  到专科治疗。

  1. 使用光敏感药物期间应做好避光防护,避免日晒;

  2. 停用光敏感药物;

  3. 激素:泼尼松、甲泼尼松龙或地塞米松等;

  4. 炉甘石洗剂等外用。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刘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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