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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手/标兵

发布时间: 2013-10-19 18:4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决赛奖项及奖励
  (一)总决赛奖项
  1、总决赛按选手总分决出一等奖2名(专业组和新秀组各1名),二等奖6名(专业组和新秀组各3名),三等奖12名(专业组和新秀组各6名)。
  2、单项奖4名:设立最佳风采奖、最佳讲解奖、最佳素质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
  3、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对在决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符合有关条件的选手另行授予“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等相关荣誉称号。
  4、选拔旅游形象大使2-3名,由大赛组委会综合评定产生。
  (二)其他奖励
  1、对未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新秀组一、二、三等奖选手,免试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
  2、所有进入决赛的导游可免当年年审,并进入全省导游人才库,省旅游局从中选拔“灵秀湖北”导游礼仪队成员,享受导游礼仪队成员相关待遇。
  3、决赛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获奖选手可获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国导游大赛”。
  4、最佳组织奖若干,颁发给组织工作突出,初、复赛影响较大、效果明显、无重大投诉的市州旅游局(委)或旅游企业、院校(系)。
  5、突出贡献奖若干,奖励有特殊贡献的大赛赞助单位。
  6、对决赛获奖选手和单位颁发证书、奖杯(牌)、奖金(品)等。
  7、赞助单位提供的其他奖励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董红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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