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太林, 现年56岁,中共党员。现任蕲春县刘河镇副科级安监员。
2011年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先进个人"称号、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全国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他自分管刘河镇安全工作已历15年,该镇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他时刻坚持"五抓":抓建章立制,强化其主体意识,签订责任状;抓宣传教育,宣讲安全知识;抓责任网络,在全镇上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监管立体网络;抓一岗双责",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抓隐患排查整治,15年来,龚太林到车间、进超市、厂矿、学校,共排查各类隐患2768处,其中对涉防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达300余处,重大隐患21处,整改率均达100%。
在工作岗位上,他做到"三勤",嘴勤,他逢会就讲安全工作,见人就讲安全生产;腿勤,镇上没有安全执法车,龚太林都是骑着摩托车到重点监管地区巡查,没有节假日;手勤,看到问题就随时记下来。十五年来,责任书、文件汇编、烟花爆竹经营户材料、检查记录本等共有70多本,每本足有一寸多厚。
龚太林抓安全工作还坚持他的"三铁"精神,即铁石心肠、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发现安全隐患,不讲客观理由、不讲情面。他的叔父开办松香厂,由于消防设施未达标,相关证件又不齐全,他当场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叔父生气地说:"你真是六亲不认,铁石心肠。"
龚太林觉得自己最大的亏歉是对老伴儿女。女儿说:"小时候特怨父亲,每天都是板着脸行色匆匆,等到自己走上工作岗位才发觉,我的老爸活得很平实,但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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